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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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XMTH-0106

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已由清城发(2024)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 (略) 、 (略) 、 (略) (略) 、 (略) 、浙江工业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投资规模:估算金额约#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2.4设计服务费:设计费用26.#元(具体费用以预算财审后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计算);

2.5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1月14日至01月16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 (略) *@*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1月17日 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务#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 (略)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 (略) 5幢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 (略)

地址:清流县龙 (略) 19号3楼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小林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XMTH-0106

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已由清城发(2024)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 (略) 、 (略) 、 (略) (略) 、 (略) 、浙江工业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投资规模:估算金额约#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流县财通大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2.4设计服务费:设计费用26.#元(具体费用以预算财审后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计算);

2.5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1月14日至01月16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 (略) *@*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1月17日 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务#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 (略)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 (略) 5幢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 (略)

地址:清流县龙 (略) 19号3楼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小林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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