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启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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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启事招标公告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启事 日期:2025-01-14

各潜在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下称采购人)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参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

采购人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具体参数见下表,车辆在采购人站场,中选人需上门拖车。

车辆参数表

名称

参数

车型

bj6105evca

启用日期

2011年4月

车辆生产厂家

(略)

车身尺寸(长×宽×高,mm)

*×2500×3300

整备质量(kg)

*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

盟固利

动力电池容量(kwh)

106.65

动力电池类型

锰酸锂

二、采购期限:自中选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相关车辆电池拖离采购人场站。

三、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14辆纯电动公交车 (略) 置分为“整车报废回收”和“动力电池报废回收”两个小项。

(二)回收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类别报价。价格包含拆卸、运输、保管、第三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该批 (略) (略) 。车辆拖运由车辆报废企业负责。车辆动力 (略) 域由车辆报废企业交予动力电池回收企业。

(四)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现场实物查看:意向单位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2:00,14:00-17:30)拨打0760-* 联系查看。2025年1月15日上午采购人组织各意向单位一起开展实物查看。

四、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机动车报废回收机构(复印件盖参评人公章)。

(二)回收单位具有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的整车报废和动力电池报废回收资质。(复印件盖参评人公章)。

五、评选标准:符合要求的参评人中,价格高的中选。价格相同的,先收到资料的参评人中选。资料同时送达的,先送(寄)出资料的参评人中选。

六、获取项目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于采购人媒体上公布,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人自行在 (略) 站下载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发布至2025年1月17日14:30。

七、参评人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

(一)参评人应在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车辆及电池回收报价单》,参评文件按附件格式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可邮寄或上门密封提交。文件密封,并在密封文件表面标明“报价文件2025年1月17日14:45前不得开启”

(二)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3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不接收件。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 (略) 南 (略) 38号中 (略) 城南办公楼彭先生(*)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参评文件。

八、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5年1月17日14:45。

(二)评审地点:中 (略) 城南办公楼,参评人自愿决定是否到场参加。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

(二)联系地址: (略) 南 (略) 38号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启事 日期:2025-01-14

各潜在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下称采购人)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参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

采购人报废14辆纯电动公交车,具体参数见下表,车辆在采购人站场,中选人需上门拖车。

车辆参数表

名称

参数

车型

bj6105evca

启用日期

2011年4月

车辆生产厂家

(略)

车身尺寸(长×宽×高,mm)

*×2500×3300

整备质量(kg)

*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

盟固利

动力电池容量(kwh)

106.65

动力电池类型

锰酸锂

二、采购期限:自中选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相关车辆电池拖离采购人场站。

三、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14辆纯电动公交车 (略) 置分为“整车报废回收”和“动力电池报废回收”两个小项。

(二)回收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类别报价。价格包含拆卸、运输、保管、第三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该批 (略) (略) 。车辆拖运由车辆报废企业负责。车辆动力 (略) 域由车辆报废企业交予动力电池回收企业。

(四)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资产以存放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现场实物查看:意向单位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2:00,14:00-17:30)拨打0760-* 联系查看。2025年1月15日上午采购人组织各意向单位一起开展实物查看。

四、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

(一)参评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机动车报废回收机构(复印件盖参评人公章)。

(二)回收单位具有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的整车报废和动力电池报废回收资质。(复印件盖参评人公章)。

五、评选标准:符合要求的参评人中,价格高的中选。价格相同的,先收到资料的参评人中选。资料同时送达的,先送(寄)出资料的参评人中选。

六、获取项目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于采购人媒体上公布,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人自行在 (略) 站下载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发布至2025年1月17日14:30。

七、参评人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

(一)参评人应在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车辆及电池回收报价单》,参评文件按附件格式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可邮寄或上门密封提交。文件密封,并在密封文件表面标明“报价文件2025年1月17日14:45前不得开启”

(二)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4:3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不接收件。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 (略) 南 (略) 38号中 (略) 城南办公楼彭先生(*)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参评文件。

八、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5年1月17日14:45。

(二)评审地点:中 (略) 城南办公楼,参评人自愿决定是否到场参加。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采购人官方媒体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

(二)联系地址: (略) 南 (略) 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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