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蓝田经 (略)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略) 人民政府批准。根据闽发改能源[2017]600号、漳政综[2017]119号,本项目拟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对漳州蓝田经 (略)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晨东 (略) 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 (略)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2.2项目地点:位于 (略)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2.3.1、 (略) 增 (略) 域:
建设项目主要有:
(1)新建110千伏科浦变(3台主变)和配套进线,满足 (略) 新增负荷供电需要,具体站所落点、投产时间和建设规模根据落地及在建项目最新用电需求研究确定;
(2)新建开闭所8座,配套建设1 (略) 、10千伏配变等设施, (略) 域10kV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具体站所落点、投产时间和建设规模根据落地及在建项目最新用电需求研究确定。
2.3.2、郭 (略) (略) 域:
建设项目主要有:
新建开闭所2座,配套建成1 (略) 、10千伏配变等设施, (略) 域10kV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具体站所落点、投产时间和建设规模根据落地及在建项目最新用电需求研究确定。
2.3.3、增 (略) (略) 所需的继电保护、调度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3.4根据建设规模估算,本次 (略) 、郭坑 (略) (略) 电网投资共约4.44亿元,其中:2025年前投资约1.84亿元;2026-2027年投资约2.60亿元。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漳州蓝田经 (略) (略) 规划》,并 (略) 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5运营内容包括:中标的项目 (略)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略) (略) 运行和维护, (略) 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 (略) 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略) 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 (略) 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略) 未来用电需 (略) 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 (略) , (略) (略) 场交易。
2.5建设工期:2025-2027年,依据蓝田经 (略) (略) 规划,建设工期需满 (略) 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时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3.1、3.2条款”的要求,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满足“3.1、3.2条款”的要求。
3.3.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2月11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 (略) 工程项目 (略) 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 (略) 工程项目 (略)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开标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略) (略) 水仙大街100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网上投 (略) 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96-*。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开标要求: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 (略) 工程项目 (略) 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是 (略) 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 (略) 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提供投标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元整(¥*元)。
7.项目公司成立时间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 (略) (略) ,与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元。
8.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略) 与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150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期限15 年;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之一递交履约保证金。 (略) 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等媒介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东 (略)
地 址: (略) (略) 水仙大街112号锦绣 (略) 15幢B701室、
B702室、B708室
联 系 人: 小林、小吴
联系电话: 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号楼
联系电话:0596-*
1. 招标条件
漳州蓝田经 (略)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略) 人民政府批准。根据闽发改能源[2017]600号、漳政综[2017]119号,本项目拟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对漳州蓝田经 (略)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晨东 (略) 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 (略)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2.2项目地点:位于 (略)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2.3.1、 (略) 增 (略) 域:
建设项目主要有:
(1)新建110千伏科浦变(3台主变)和配套进线,满足 (略) 新增负荷供电需要,具体站所落点、投产时间和建设规模根据落地及在建项目最新用电需求研究确定;
(2)新建开闭所8座,配套建设1 (略) 、10千伏配变等设施, (略) 域10kV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具体站所落点、投产时间和建设规模根据落地及在建项目最新用电需求研究确定。
2.3.2、郭 (略) (略) 域:
建设项目主要有:
新建开闭所2座,配套建成1 (略) 、10千伏配变等设施, (略) 域10kV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具体站所落点、投产时间和建设规模根据落地及在建项目最新用电需求研究确定。
2.3.3、增 (略) (略) 所需的继电保护、调度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3.4根据建设规模估算,本次 (略) 、郭坑 (略) (略) 电网投资共约4.44亿元,其中:2025年前投资约1.84亿元;2026-2027年投资约2.60亿元。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漳州蓝田经 (略) (略) 规划》,并 (略) 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5运营内容包括:中标的项目 (略)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略) (略) 运行和维护, (略) 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 (略) 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略) 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 (略) 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略) 未来用电需 (略) 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 (略) , (略) (略) 场交易。
2.5建设工期:2025-2027年,依据蓝田经 (略) (略) 规划,建设工期需满 (略) 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时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3.1、3.2条款”的要求,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满足“3.1、3.2条款”的要求。
3.3.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2月11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 (略) 工程项目 (略) 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 (略) 工程项目 (略)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开标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略) (略) 水仙大街100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网上投 (略) 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96-*。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开标要求: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 (略) 工程项目 (略) 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是 (略) 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 (略) 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提供投标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元整(¥*元)。
7.项目公司成立时间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 (略) (略) ,与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元。
8.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略) 与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150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期限15 年;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之一递交履约保证金。 (略) 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等媒介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蓝田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东 (略)
地 址: (略) (略) 水仙大街112号锦绣 (略) 15幢B701室、
B702室、B708室
联 系 人: 小林、小吴
联系电话: 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号楼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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