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检定校准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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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检定校准询价公告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我中心将于近期对在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2025年度周期性质量检定或校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供应商资格及能力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2、服务供应商应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或CNAS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自身检定/校准能力应覆盖本中心检定(校准)需求任务的90%以上,不足部分可以分包,但须经本中心同意并满足要求。

3、检定/校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强检仪器须出具检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从计划提出到证书交付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检测方式和时效

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本中心要求进入现场检测,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设备需和本中心协商后带回检测,有遗漏或新增项目,应确保随时入场检测,按时交付证书。

三、付款方式:在协议服务期内,按实际检定/校准数量及单价,据实分批或一次性结算。

四、报名及报价方式:

有意向的服务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30前将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检定校准报名表(附件1)及联系人、*@*ttp://**报名做资格预审,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30,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报价表(附件2)至我中心北楼二楼会议室现场报价,确定中标方,签订服务协议,按照我中心时间安排进场检测。

五、 (略) 疾控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0531-(略) (略),地址: (略) (略) 双山 (略) 2508号北楼105室。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 .xlsx

附件2:2025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信息及报价表 - .xlsx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14日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我中心将于近期对在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2025年度周期性质量检定或校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供应商资格及能力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2、服务供应商应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或CNAS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自身检定/校准能力应覆盖本中心检定(校准)需求任务的90%以上,不足部分可以分包,但须经本中心同意并满足要求。

3、检定/校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强检仪器须出具检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从计划提出到证书交付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检测方式和时效

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本中心要求进入现场检测,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设备需和本中心协商后带回检测,有遗漏或新增项目,应确保随时入场检测,按时交付证书。

三、付款方式:在协议服务期内,按实际检定/校准数量及单价,据实分批或一次性结算。

四、报名及报价方式:

有意向的服务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30前将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检定校准报名表(附件1)及联系人、*@*ttp://**报名做资格预审,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30,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报价表(附件2)至我中心北楼二楼会议室现场报价,确定中标方,签订服务协议,按照我中心时间安排进场检测。

五、 (略) 疾控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0531-(略) (略),地址: (略) (略) 双山 (略) 2508号北楼105室。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表 .xlsx

附件2:2025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信息及报价表 - .xlsx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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