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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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年第3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1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云南鑫超 (略) 冷凝器及翼子板生产项目,地址:嵩明县杨林经济技 (略) (略) 南 (略) 西侧交叉口,建设单位:云南鑫超 (略)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同舟 (略) 。

二、 公示时间

自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 (略) 内行政执法科。

电话:0871—*,邮编:*。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2月14日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1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云南鑫超 (略) 冷凝器及翼子板生产项目,地址:嵩明县杨林经济技 (略) (略) 南 (略) 西侧交叉口,建设单位:云南鑫超 (略)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同舟 (略) 。

二、 公示时间

自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 (略) 内行政执法科。

电话:0871—*,邮编:*。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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