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利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国华瑞丰(利津) (略) 委托论证单位国科检测技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利津县自然资 (略) 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新 联系电话:0546-#

地 址:利 (略) 160号

电子邮箱:*@*ttp://**


附件: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利津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国华瑞丰(利津) (略) 委托论证单位国科检测技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利津县自然资 (略) 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新 联系电话:0546-#

地 址:利 (略) 160号

电子邮箱:*@*ttp://**


附件: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利津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