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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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景财预执〔2023〕3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浙江 (略) 受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其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

1.招标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合作林场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浙博凯景*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项目内容:

景宁畲族自治县合作林场管理中心公款 * 年定期存款,计划招标额度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不排除业主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6.1 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6.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6.3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县政府同意;

7.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 (略) 理。

8.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8.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前。2025年1月17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8.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才可获得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

本 (略) 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http://**)在线递交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 (略) (http://**)在线开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78-*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 (略) 2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陈巧红 电话:*

地 址:景 (略) 36-38号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15.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5.1 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5.2操作流程: (略)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

15.3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若对 (略) 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浙江 (略)

2025年1月14日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景财预执〔2023〕3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浙江 (略) 受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其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

1.招标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合作林场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浙博凯景*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项目内容:

景宁畲族自治县合作林场管理中心公款 * 年定期存款,计划招标额度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不排除业主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6.1 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6.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6.3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县政府同意;

7.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 (略) 理。

8.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8.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前。2025年1月17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8.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才可获得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

本 (略) 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http://**)在线递交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 (略) (http://**)在线开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78-*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 (略) 2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陈巧红 电话:*

地 址:景 (略) 36-38号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15.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5.1 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5.2操作流程: (略)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

15.3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若对 (略) 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浙江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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