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 (略) (略) 农 (略) 的委托, (略) 农 (略)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 (略)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010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 农 (略)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其他说明: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5年1 月14 日起至2025年1 月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 (略) ( (略) (略) (略) 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房)(详细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1 月14 日起至2025年1 月21 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 月2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湖南 (略) ( (略) (略) (略) 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房)(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段37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
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1704房
联系人:梁巨衡、杨懋兰、胡林
联系电话:0731-#
湖南 (略) (略) 农 (略) 的委托, (略) 农 (略)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 (略)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010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 农 (略) 2024年度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其他说明: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5年1 月14 日起至2025年1 月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 (略) ( (略) (略) (略) 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房)(详细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1 月14 日起至2025年1 月21 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 月2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湖南 (略) ( (略) (略) (略) 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房)(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段37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
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2号金井综合大楼17楼1703-1704房
联系人:梁巨衡、杨懋兰、胡林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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