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引导医务人员加强自律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 (略) 、国家卫生健康委、 (略) 《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等有关规定,在系统总结近两年我省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14日—2月4日。可发送电子邮件到海南省 (略) 基 (略) 邮箱:*@*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请 (略) (略) (略) 100号省机关红城 (略) 11号楼北楼411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98-*)。
附件: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 (略)
2025年1月14日
为进一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引导医务人员加强自律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 (略) 、国家卫生健康委、 (略) 《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等有关规定,在系统总结近两年我省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14日—2月4日。可发送电子邮件到海南省 (略) 基 (略) 邮箱:*@*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请 (略) (略) (略) 100号省机关红城 (略) 11号楼北楼411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98-*)。
附件: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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