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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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已由 闽侯县发 (略) 以 侯发改审批【2024】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虹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2.2. 工程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23.#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闽侯河道整治大义溪新建护岸长度为267.94m,新建护岸起点为大义桥,终点衔接现有护岸;(2)大义溪垮山桥水毁段整治工程,新建护岸长度61.43m;(3)大义溪河道清淤工程1400.87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

2.5 最高控制价: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 (含暂列金0元, 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5 09:00:00至2025-01-2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无要求 1现金 1电子保函 1其他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青 (略) 1 号,邮  编:#

联 系 人:林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 (略)

地  址: (略) (略) 新 (略) (略) 广场(二期)3#楼十四层,邮  编:#

联 系 人:宋工,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传  真:/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闽侯县甘蔗 (略) 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层

联系电话:0591-#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3层

联系电话:0591-#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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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已由 闽侯县发 (略) 以 侯发改审批【2024】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虹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2.2. 工程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23.#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青口镇大义溪清淤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闽侯河道整治大义溪新建护岸长度为267.94m,新建护岸起点为大义桥,终点衔接现有护岸;(2)大义溪垮山桥水毁段整治工程,新建护岸长度61.43m;(3)大义溪河道清淤工程1400.87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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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最高控制价: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 (含暂列金0元, 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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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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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5 09:00:00至2025-01-2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无要求 1现金 1电子保函 1其他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青 (略) 1 号,邮  编:#

联 系 人:林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 (略)

地  址: (略) (略) 新 (略) (略) 广场(二期)3#楼十四层,邮  编:#

联 系 人:宋工,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传  真:/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闽侯县甘蔗 (略) 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层

联系电话:0591-#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3层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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