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招标公告
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0117(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0117(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MXX_LQ_2025_R_0005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1月16日 ■竞价时间: 2025年01月17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为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竞价阶梯:(略)/株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苗木合同单价包括苗木本身价格、挖苗工资、装车及运输费(采购方指定山场)、管理费及税费等 2. 以采购方验收合格及实际用苗数量结算。 3.因造林地分散,造林时间不一,供应方需满足随要随起及时送达的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苗木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苗木资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且有对公账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杉木苗必须三代以上良种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种源良种证,和“三证一签”即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赤皮青冈苗必须提供林业有关部门出具的种源来源证明。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 (略)。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采购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明溪 (略) 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1月1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17福建省明溪 (略) 苗木采购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明溪 (略) 银行账号。履约保 (略) 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 (略) 理。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供应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略)元转至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明溪 (略) 账号:1387 0101 0400 0229 0 开户行:中国 (略) 明溪支行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转让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
项目名称 | 20250117(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MXX_LQ_2025_R_0005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1月16日 ■竞价时间: 2025年01月17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为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竞价阶梯:(略)/株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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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苗木合同单价包括苗木本身价格、挖苗工资、装车及运输费(采购方指定山场)、管理费及税费等 2. 以采购方验收合格及实际用苗数量结算。 3.因造林地分散,造林时间不一,供应方需满足随要随起及时送达的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苗木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苗木资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且有对公账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杉木苗必须三代以上良种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种源良种证,和“三证一签”即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赤皮青冈苗必须提供林业有关部门出具的种源来源证明。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 (略)。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采购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明溪 (略) 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1月1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17福建省明溪 (略) 苗木采购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明溪 (略) 银行账号。履约保 (略) 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 (略) 理。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供应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略)元转至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明溪 (略) 账号:1387 0101 0400 0229 0 开户行:中国 (略) 明溪支行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转让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0117(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0117(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MXX_LQ_2025_R_0005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1月16日 ■竞价时间: 2025年01月17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为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竞价阶梯:(略)/株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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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苗木合同单价包括苗木本身价格、挖苗工资、装车及运输费(采购方指定山场)、管理费及税费等 2. 以采购方验收合格及实际用苗数量结算。 3.因造林地分散,造林时间不一,供应方需满足随要随起及时送达的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苗木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苗木资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且有对公账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杉木苗必须三代以上良种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种源良种证,和“三证一签”即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赤皮青冈苗必须提供林业有关部门出具的种源来源证明。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 (略)。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采购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明溪 (略) 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1月1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17福建省明溪 (略) 苗木采购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明溪 (略) 银行账号。履约保 (略) 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 (略) 理。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供应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略)元转至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明溪 (略) 账号:1387 0101 0400 0229 0 开户行:中国 (略) 明溪支行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转让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
项目名称 | 20250117(周五)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MXX_LQ_2025_R_0005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1月16日 ■竞价时间: 2025年01月17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为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竞价阶梯:(略)/株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 (略) 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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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苗木合同单价包括苗木本身价格、挖苗工资、装车及运输费(采购方指定山场)、管理费及税费等 2. 以采购方验收合格及实际用苗数量结算。 3.因造林地分散,造林时间不一,供应方需满足随要随起及时送达的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苗木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苗木资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且有对公账户,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杉木苗必须三代以上良种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种源良种证,和“三证一签”即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赤皮青冈苗必须提供林业有关部门出具的种源来源证明。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 (略)。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采购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明溪 (略) 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1月1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17福建省明溪 (略) 苗木采购第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明溪 (略) 银行账号。履约保 (略) 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 (略) 理。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供应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略)元转至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福建省明溪 (略) 账号:1387 0101 0400 0229 0 开户行:中国 (略) 明溪支行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足额交付货物。转让方须按照当期公告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时间和批次与供应方办理相关交收货物事宜、及时支付货款。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唐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苗木采购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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