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检测24项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检测项目
2.服务时间:一年
二、检测内容及要求
1. 检测依据:检测工作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2.检测项目及频次:具体内容请到总务科咨询。
3.报告要求:每次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详细、准确、清晰,包含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评价标准、是否达标等信息。
4.检测数据由检测方上报 (略) ,并按要求及时填写周报、月报、季度、年报等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检测或相关业务。
2.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丰富的污水检测经验,在过去 (略) 污水检测项目的业绩(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者检测协议证明文件复印件为依据)。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函:应明确检测服务的报价,包含检测费用、采样费用、报告编制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8: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门诊楼4楼总务科(402)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央吉
联系电话:0894-#
注:报名资料必须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六、评审方法
1. 本次询价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我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届时以电话通知。
(略) (略)
2025年1月14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检测项目
2.服务时间:一年
二、检测内容及要求
1. 检测依据:检测工作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2.检测项目及频次:具体内容请到总务科咨询。
3.报告要求:每次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详细、准确、清晰,包含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评价标准、是否达标等信息。
4.检测数据由检测方上报 (略) ,并按要求及时填写周报、月报、季度、年报等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检测或相关业务。
2.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丰富的污水检测经验,在过去 (略) 污水检测项目的业绩(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者检测协议证明文件复印件为依据)。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函:应明确检测服务的报价,包含检测费用、采样费用、报告编制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8: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门诊楼4楼总务科(402)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央吉
联系电话:0894-#
注:报名资料必须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六、评审方法
1. 本次询价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我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届时以电话通知。
(略)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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