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2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征地事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征地事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反馈会后,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整改部署会、整改方案审定会、整改动员会,部署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落实六届兴业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落实六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销号标准。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长效机制。对照整改方案完善和制定党建工作、内部管理等8项制度,强化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防止问题反复和回潮。
3.坚持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征地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监督责任股室各尽其责,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持召开了3次有关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的制定,主持召开了2次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 (略) 用地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缓慢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总 (略) 工作论述摘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 (略) 用地落实情况摸排调查,形成了《兴 (略) 三产安 (略) 用地保障情况摸排表》上报县政府,召开 (略) 用地保障专题会。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攻坚信用社南 (略) 征地工作,完成了1.014亩土地征收。三是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协调调整了勒山 (略) 规划。四是全力推进石湾 (略) 用地的征收工作,完成了石南镇东龙村共6个村民小组18.855亩土地测量登记,完成补偿面积3.901亩。
(二)关于“ (略) 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调研并形成了《兴 (略) 三产用 (略)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二是代拟了《兴 (略) (略) 征收集体土地三产留用地安置实施细则》,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三是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建立土地征后移交及管理机制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已征土地的管理。四是协调解决了在环江三产集 (略) 上的部分堆放弃土清理问题。五是及时开展了调查摸底并上报了《兴 (略) 三 (略)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目前县人民政府正在进行统筹安排。
(三)关于“推进征地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2024年兴业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攻坚任务表》,全力开展攻坚工作,目前累计已完成征地351.2亩。二是涉及3个企业反映征地用地问题未解决的问题,完成了喜润·书香学府项目 (略) 用地征收工作;柳钢二期因业主未确定“二期场地”用地范围地点,目前无法实质性开展征拆工作;柳钢管廊用地已完成征地约6亩,已完成3.833亩征地协议签订。
(四)关于“对土地征收活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征地拆迁抢种抢建调查取证工作措施》,并在兴业县实验中学、高铁大道等项目中实施。二是梳理了我县历年来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缺口情况,形成了《兴业县历年应付未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明细表》和《关于兴业县历年应付未付征拆补偿费情况汇报》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协调落实缺口资金。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信访工作条例》有关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会,并排查梳理了历年未解决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形成了《历年未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案件清单》,对案件进行了进 (略) 。二是制定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关于成立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验收小组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和强化对第三方出具的征地拆迁有关报告审核审查工作。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2024年度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2024年度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3月份开始,对历次入党材料进行了回头看自查自纠,补充完善了1名职工的入党材料并规范存档。
(十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亲自抓整改落实,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会议8次,同时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经费支出审批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完善并印发制度8项。二是召开 (略) 用地保障专题会,完成了信用社南 (略) 、勒山 (略) 、石湾 (略) 征地情况统计,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十五)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了县征地事务中心巡察整改方案审定会、动员会、推进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并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就安置地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3次,清明节前进行了廉政谈话3次。
(十六)关于“整改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六个方面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完善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以及《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财务工作岗位职责(2024年)》,明确县征地事务中心经费支出审核、审批的权限和责任,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邮政信箱:广西壮 (略) (略) 兴 (略) 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邮编:*;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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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2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征地事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征地事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反馈会后,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整改部署会、整改方案审定会、整改动员会,部署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落实六届兴业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落实六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销号标准。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长效机制。对照整改方案完善和制定党建工作、内部管理等8项制度,强化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防止问题反复和回潮。
3.坚持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征地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监督责任股室各尽其责,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持召开了3次有关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的制定,主持召开了2次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 (略) 用地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缓慢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总 (略) 工作论述摘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 (略) 用地落实情况摸排调查,形成了《兴 (略) 三产安 (略) 用地保障情况摸排表》上报县政府,召开 (略) 用地保障专题会。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攻坚信用社南 (略) 征地工作,完成了1.014亩土地征收。三是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协调调整了勒山 (略) 规划。四是全力推进石湾 (略) 用地的征收工作,完成了石南镇东龙村共6个村民小组18.855亩土地测量登记,完成补偿面积3.901亩。
(二)关于“ (略) 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调研并形成了《兴 (略) 三产用 (略)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二是代拟了《兴 (略) (略) 征收集体土地三产留用地安置实施细则》,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三是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建立土地征后移交及管理机制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已征土地的管理。四是协调解决了在环江三产集 (略) 上的部分堆放弃土清理问题。五是及时开展了调查摸底并上报了《兴 (略) 三 (略)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目前县人民政府正在进行统筹安排。
(三)关于“推进征地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2024年兴业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攻坚任务表》,全力开展攻坚工作,目前累计已完成征地351.2亩。二是涉及3个企业反映征地用地问题未解决的问题,完成了喜润·书香学府项目 (略) 用地征收工作;柳钢二期因业主未确定“二期场地”用地范围地点,目前无法实质性开展征拆工作;柳钢管廊用地已完成征地约6亩,已完成3.833亩征地协议签订。
(四)关于“对土地征收活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征地拆迁抢种抢建调查取证工作措施》,并在兴业县实验中学、高铁大道等项目中实施。二是梳理了我县历年来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缺口情况,形成了《兴业县历年应付未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明细表》和《关于兴业县历年应付未付征拆补偿费情况汇报》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协调落实缺口资金。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信访工作条例》有关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会,并排查梳理了历年未解决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形成了《历年未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案件清单》,对案件进行了进 (略) 。二是制定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关于成立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验收小组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和强化对第三方出具的征地拆迁有关报告审核审查工作。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2024年度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2024年度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3月份开始,对历次入党材料进行了回头看自查自纠,补充完善了1名职工的入党材料并规范存档。
(十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亲自抓整改落实,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会议8次,同时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经费支出审批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完善并印发制度8项。二是召开 (略) 用地保障专题会,完成了信用社南 (略) 、勒山 (略) 、石湾 (略) 征地情况统计,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十五)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了县征地事务中心巡察整改方案审定会、动员会、推进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并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就安置地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3次,清明节前进行了廉政谈话3次。
(十六)关于“整改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六个方面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完善了《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以及《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财务工作岗位职责(2024年)》,明确县征地事务中心经费支出审核、审批的权限和责任,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邮政信箱:广西壮 (略) (略) 兴 (略) 兴业县征地事务中心;邮编:*;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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