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溪洲项目绿化除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略) (略) 拟组织巴溪洲项目绿化除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巴溪洲项 (略) (略) 南部坪塘街道,湘江主航道以西,总面积约1100亩,是湘江长沙段的第三大洲岛,该岛由湘江水冲积而成,南北长3450m,东西平均宽约300m,总用地面积约71.23公顷。由于苇风芦影和木 (略) 域干枯芦苇及杂草堆积较多,整体美观度差,且秋冬季节天干物燥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现拟启动该项目绿化除杂服务采购工作。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略) 域(转运200-3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200-300m) | |||||
2 | (略) 域(转运80-1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80-100m) | |||||
3 | 垃圾清运 | 车厢16.8m3 | 车 | 500 |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方必须按照*方要求进行实施。
2、质量要求:符合清单内的质量要求,符合*方验收标准。
3、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的绿化垃圾,并及时外运,保证施工环境的整洁。
4、对施工范围周边人行道、车行道以及施工范围周边散落的垃圾及时清扫,保证周边环境的整洁。
5、施工时和喷施药剂后需放置警示牌。
6、安全保障措施:现场施工人员需佩戴施工中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由专业人员使用。配备专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由 (略) 域杂草丛生,施工时需安排专人负责驱赶蛇、虫后再进行施工,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略) 域靠近湖边,施工人员不允许下水。并配备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7、选择专业人员进行绿化除杂工作,并派专人检查效果, (略) 域及时整改。
8、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和施工内容的要求标准进行施工,严抓质量和效果,保证项目完工后的整体效果。
(四)招标控制价:*.4元(含增值税3%)。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略) 域(转运200-3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1.88 | *.2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200-300m) | |||||||
2 | (略) 域(转运80-1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1.65 | *.2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80-100m) | |||||||
3 | 垃圾清运 | 车厢16.8m3 | 车 | 500 | 610.00 | * | |
小计(含税3%) | *.4 |
(五)期限要求:签订合同一个月完成芦苇清除清运。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绿化除杂劳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略) (略) 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 (略) *@*ttp://**。
五、确定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ttp://**
地址: (略) (略) (略) 大厦第27楼
责编:戴唯
来源: (略)
(略) (略) 拟组织巴溪洲项目绿化除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巴溪洲项 (略) (略) 南部坪塘街道,湘江主航道以西,总面积约1100亩,是湘江长沙段的第三大洲岛,该岛由湘江水冲积而成,南北长3450m,东西平均宽约300m,总用地面积约71.23公顷。由于苇风芦影和木 (略) 域干枯芦苇及杂草堆积较多,整体美观度差,且秋冬季节天干物燥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现拟启动该项目绿化除杂服务采购工作。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略) 域(转运200-3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200-300m) | |||||
2 | (略) 域(转运80-1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80-100m) | |||||
3 | 垃圾清运 | 车厢16.8m3 | 车 | 500 |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方必须按照*方要求进行实施。
2、质量要求:符合清单内的质量要求,符合*方验收标准。
3、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的绿化垃圾,并及时外运,保证施工环境的整洁。
4、对施工范围周边人行道、车行道以及施工范围周边散落的垃圾及时清扫,保证周边环境的整洁。
5、施工时和喷施药剂后需放置警示牌。
6、安全保障措施:现场施工人员需佩戴施工中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由专业人员使用。配备专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由 (略) 域杂草丛生,施工时需安排专人负责驱赶蛇、虫后再进行施工,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略) 域靠近湖边,施工人员不允许下水。并配备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7、选择专业人员进行绿化除杂工作,并派专人检查效果, (略) 域及时整改。
8、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和施工内容的要求标准进行施工,严抓质量和效果,保证项目完工后的整体效果。
(四)招标控制价:*.4元(含增值税3%)。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略) 域(转运200-3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1.88 | *.2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200-300m) | |||||||
2 | (略) 域(转运80-100米) | 1、包括芦苇、杂草、杂树、杂藤清除; | ㎡ | * | 1.65 | *.2 | |
2、原有堆积的杂草、杂树以及落叶清扫; | |||||||
3、人工绑扎成捆、装袋;二次 (略) 边装车(二次转运距离约80-100m) | |||||||
3 | 垃圾清运 | 车厢16.8m3 | 车 | 500 | 610.00 | * | |
小计(含税3%) | *.4 |
(五)期限要求:签订合同一个月完成芦苇清除清运。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绿化除杂劳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略) (略) 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 (略) *@*ttp://**。
五、确定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ttp://**
地址: (略) (略) (略) 大厦第27楼
责编:戴唯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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