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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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2025年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承担锡尼河东苏木政府2025年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相关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建设一座2000平方米饲草储备库。
(三)项目总投资:#元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二)委托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
(三)服务内容:以上2个项目有关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工作(含控制价编制)并出具相关文件。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数量:1家。
(五)服务期限:至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业绩。具有完整的行业内部人员结构,内部人员分工明确,体系健全。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七)近三年内(2022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4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十)具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或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办公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09:30时至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各比选申请人持下列报名材料到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报名,如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制作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接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具备招投标代理资质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满足业绩要求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3.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必须包括政府采购类项目。出具六条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各方签字)。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本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6.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具体如下: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方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三是在与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7.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9.对该项目的服务报价函(需注明报价所依据的具体文件或标准),报价函需加盖公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科学报价。10.对该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附表(综合评分标准)
(三)报名联系人:吉格德 #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09:30时
(二)投标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经济建设发展办公室
(三)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10:30时
(四)开标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比选方式
由评委组根据比选公告要求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并根据后附表综合评分标准,由评委组统一比选,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七、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上述所提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截图、服务实施方案及其它与本次比选有关的材料。同时文件应自制目录,并进行胶装,活页装订视为废标;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
八、评审程序
(一)所有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当天,由评审组全体专家统一开封,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纪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二)每位专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中选人。
(三)评审结束后,公示结果,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封存所有报名材料、响应文件、评委评分表等资料。
九、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综合评分标准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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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2025年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承担锡尼河东苏木政府2025年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相关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锡尼河东苏木哈日嘎那嘎查集体经济饲草储备库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建设一座2000平方米饲草储备库。
(三)项目总投资:#元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二)委托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
(三)服务内容:以上2个项目有关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工作(含控制价编制)并出具相关文件。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数量:1家。
(五)服务期限:至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业绩。具有完整的行业内部人员结构,内部人员分工明确,体系健全。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七)近三年内(2022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4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十)具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或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办公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09:30时至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各比选申请人持下列报名材料到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报名,如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制作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接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具备招投标代理资质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满足业绩要求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3.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必须包括政府采购类项目。出具六条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各方签字)。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本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6.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具体如下: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截图。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方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三是在与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7.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9.对该项目的服务报价函(需注明报价所依据的具体文件或标准),报价函需加盖公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科学报价。10.对该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附表(综合评分标准)
(三)报名联系人:吉格德 #
(四)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09:30时
(二)投标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经济建设发展办公室
(三)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10:30时
(四)开标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比选方式
由评委组根据比选公告要求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并根据后附表综合评分标准,由评委组统一比选,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七、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上述所提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截图、服务实施方案及其它与本次比选有关的材料。同时文件应自制目录,并进行胶装,活页装订视为废标;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
八、评审程序
(一)所有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当天,由评审组全体专家统一开封,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纪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二)每位专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中选人。
(三)评审结束后,公示结果,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封存所有报名材料、响应文件、评委评分表等资料。
九、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综合评分标准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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