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登记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略) (略) 柳林镇阳光幼 (略) 申请注销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 (略) (略) 柳林镇阳光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1)正副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同时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民办幼儿园名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略) (略) 行政 (略)

2025年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略) (略) 柳林镇阳光幼 (略) 申请注销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其依法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 (略) (略) 柳林镇阳光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1)正副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同时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民办幼儿园名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略) (略) 行政 (略)

2025年1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