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医保罚决字〔2025〕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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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医保罚决字〔2025〕第1号


(略) 罚决定书文号:来医保罚决字〔2025〕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来 (略)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违法事实:该单位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收费等医保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略)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略) 第735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 。

处罚类别:责令退回、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略),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罚款(略)。

(略) 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14日

处罚机关:来安县 (略)


(略) 罚决定书文号:来医保罚决字〔2025〕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来 (略)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违法事实:该单位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收费等医保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略)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略) 第735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 。

处罚类别:责令退回、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略),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罚款(略)。

(略) 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14日

处罚机关:来安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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