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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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的公示

根据《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专题项目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3-202 (略)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绩效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20 (略)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工业 (略) (略) 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受理单位: (略) 工业 (略) (略) 科

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0769-#

传真:0769-#


附件:2023-20 (略)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

附件:2023-20 (略)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xlsx


(略) 工业 (略)

2025年1月14日


根据《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略)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专题项目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3-202 (略)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绩效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20 (略)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 (略) 工业 (略) (略) 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受理单位: (略) 工业 (略) (略) 科

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0769-#

传真:0769-#


附件:2023-20 (略)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

附件:2023-20 (略)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xlsx


(略) 工业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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