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关于开展面向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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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关于开展面向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公告

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24]9号)文件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4]82号)要求,现将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5年1月15日起, (略) 文化广 (略) 、 (略) (略) 、 (略) 体育运动中心已将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等相关行政事项已全 (略) (略) 。

二、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 (略) 的已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前, (略) (略) 重新审核登记,如逾期未进行审核登记的机构,原办学资质作废。

三、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正在原监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6 (略) (略) 申请办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四、2025年2月21日前, (略) (略) (略)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 (略) ,实施全流程监管。2025年3月1日前,省教育厅将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

2025年3月1日 (略) (略) 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场所将视为“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场所, (略) 将按照《校外培 (略) 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 (略) 罚。

特此公告。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楼业务股

咨询电话:0453—#?#

(略) (略)

2025年1月15日

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24]9号)文件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4]82号)要求,现将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5年1月15日起, (略) 文化广 (略) 、 (略) (略) 、 (略) 体育运动中心已将中小学生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等相关行政事项已全 (略) (略) 。

二、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 (略) 的已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前, (略) (略) 重新审核登记,如逾期未进行审核登记的机构,原办学资质作废。

三、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及正在原监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6 (略) (略) 申请办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四、2025年2月21日前, (略) (略) (略)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 (略) ,实施全流程监管。2025年3月1日前,省教育厅将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

2025年3月1日 (略) (略) 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场所将视为“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场所, (略) 将按照《校外培 (略) 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 (略) 罚。

特此公告。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楼业务股

咨询电话:0453—#?#

(略) (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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