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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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我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于2024年12月11 (略) 公开询价,由于符合资质的报价服务商不足三家,现再次公告询价,并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服务商,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具有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资质的服务商回函报价。

一、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完成时限

付款说明

备注

1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医疗设备清单见附件)

646台

1. 对清单所列医疗设备完成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并出具国家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报告;

2.检测、校准过程中和校准周期1年内,清单所列设备出现超差或不准时,应协助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进行复检,复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3.清单中属于国家强检目录的设备,服务商须代为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机构全部进行检定,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以取得 (略) 的授权或合作等形式的服务商报价。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清单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

1.实际检测校准设备类型及数量与清单所列不一致时,按以下情况结算:(1)实际结算总价格低于报价总价格时,按实际结算总价格结算。(2)实际结算总价格高于报价总价格但不超过5%时,按报价总价格结算;超过5%时,超过5%的部分按实际结算(国家强检目录设备不得计费结算)。

2.所有设备检测校准完毕,出具校准报告并收到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略) 内比价确定服务商后,在湖南省电子 (略) 采。

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分项报价价和总价。

2、报价包括对清单中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检定及报告的全部费用。

3、报价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第一项【采购需求】。

4、服务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4)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CNAS、CMA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中第4款)

(4)采购需求响应表(加盖公章)

(5)服务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函接受截止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公示次日起计算至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

2、询价开始时间:本询价公告公示之日起计算。

3、报价函递交地点: (略) (略) 全科楼二楼医疗仪器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略)

附件1:计量检测校准医疗设备清单




我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于2024年12月11 (略) 公开询价,由于符合资质的报价服务商不足三家,现再次公告询价,并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服务商,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具有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资质的服务商回函报价。

一、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完成时限

付款说明

备注

1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医疗设备清单见附件)

646台

1. 对清单所列医疗设备完成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并出具国家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报告;

2.检测、校准过程中和校准周期1年内,清单所列设备出现超差或不准时,应协助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进行复检,复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3.清单中属于国家强检目录的设备,服务商须代为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机构全部进行检定,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以取得 (略) 的授权或合作等形式的服务商报价。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清单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

1.实际检测校准设备类型及数量与清单所列不一致时,按以下情况结算:(1)实际结算总价格低于报价总价格时,按实际结算总价格结算。(2)实际结算总价格高于报价总价格但不超过5%时,按报价总价格结算;超过5%时,超过5%的部分按实际结算(国家强检目录设备不得计费结算)。

2.所有设备检测校准完毕,出具校准报告并收到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略) 内比价确定服务商后,在湖南省电子 (略) 采。

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分项报价价和总价。

2、报价包括对清单中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检定及报告的全部费用。

3、报价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第一项【采购需求】。

4、服务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4)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CNAS、CMA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中第4款)

(4)采购需求响应表(加盖公章)

(5)服务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函接受截止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公示次日起计算至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

2、询价开始时间:本询价公告公示之日起计算。

3、报价函递交地点: (略) (略) 全科楼二楼医疗仪器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略)

附件1:计量检测校准医疗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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