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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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略)-PXGJ-G2025-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PXGJ-G2025-0006

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9.(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折扣率=1-优惠率),本项目最高折扣率:100%,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折扣率,否则按 (略) 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食堂食材的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

10.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 (略) 、 (略) 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http://**)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人如确定投标, (略) (http://**)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锡 (略)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梅村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梅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8

联系人:黄淑艳

联系电话:051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联系电话:051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电话:0510-(略)

项目概况

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略)-PXGJ-G2025-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PXGJ-G2025-0006

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9.(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折扣率=1-优惠率),本项目最高折扣率:100%,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折扣率,否则按 (略) 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食堂食材的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做原件使用)

10.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 (略) 、 (略) 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http://**)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人如确定投标, (略) (http://**)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锡 (略)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梅村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梅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8

联系人:黄淑艳

联系电话:051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联系电话:051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电话:051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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