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略) (略) 中心 (略) 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投报。
1.采购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杨府山涂村。
1.2采购条件及资金来源: 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资金来源为自有 。
1.3工程规模: *吨/日 。
1.4总投资额:总投资估算约4.2亿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约2.5亿元。
2.采购范围及内容:
2. (略) 中心 (略) 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含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预算核对、结算过程中的清单编制解释等的相关配合工作。
2.2控制价:不得高于浙价服【2009】(84)号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费标准的90%。
2.3报价:按照浙价服【2009】(84)号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以费率形式报价,报价已含前往项目所在地配合预算审核相关工作的差旅费用等。
2.4服务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委托咨询开始实施,至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后终结。
2.5时间要求:咨询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清单预算编制资料(未图审版)后,应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委托人补充施工图图审意见后,咨询人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清单预算和控制价的调整并提交委托人;预算审核意见出具后,咨询人应在1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清单预算和控制价的调整并提交最终成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 (略) )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票资料(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2)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文件的递交
4.1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 月20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略) 滨江 (略) 569号。响应文件密封盖章邮寄。快递单号发送至*,内容为“采购编号+快递单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略) 理。
4.3采用后评审方式,报价时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不符合作否决响应。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 (略) (略) (http://**)公布。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 其他事项
8.1供应商在投报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姜先生。
8.2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对未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8.3候选成交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8.4合同签订:与 (略) 签订合同。咨询任务完成,且编制的清单预算招标工作完成,同时提供编制成果后一次性支付。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林女士、梁先生 电话:0571-* * 邮箱:*@*q.com地址: (略) (略) 滨江 (略) 569号。
采购公告
(略) (略) 中心 (略) 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投报。
1.采购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杨府山涂村。
1.2采购条件及资金来源: 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资金来源为自有 。
1.3工程规模: *吨/日 。
1.4总投资额:总投资估算约4.2亿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约2.5亿元。
2.采购范围及内容:
2. (略) 中心 (略) 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含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预算核对、结算过程中的清单编制解释等的相关配合工作。
2.2控制价:不得高于浙价服【2009】(84)号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计费标准的90%。
2.3报价:按照浙价服【2009】(84)号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以费率形式报价,报价已含前往项目所在地配合预算审核相关工作的差旅费用等。
2.4服务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委托咨询开始实施,至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后终结。
2.5时间要求:咨询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清单预算编制资料(未图审版)后,应在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委托人补充施工图图审意见后,咨询人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清单预算和控制价的调整并提交委托人;预算审核意见出具后,咨询人应在1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清单预算和控制价的调整并提交最终成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 (略) )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票资料(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2)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文件的递交
4.1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 月20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略) 滨江 (略) 569号。响应文件密封盖章邮寄。快递单号发送至*,内容为“采购编号+快递单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略) 理。
4.3采用后评审方式,报价时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不符合作否决响应。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 (略) (略) (http://**)公布。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 其他事项
8.1供应商在投报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姜先生。
8.2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对未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8.3候选成交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8.4合同签订:与 (略) 签订合同。咨询任务完成,且编制的清单预算招标工作完成,同时提供编制成果后一次性支付。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林女士、梁先生 电话:0571-* * 邮箱:*@*q.com地址: (略) (略) 滨江 (略) 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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