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通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通告
全县人民群众、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
2025春节将至,为营造春节祥和喜庆氛围,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盐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烟花爆竹燃放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 (略) 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 (略) 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 (略) 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略) 。
(六)殡仪馆。
(七)山林、草原等重 (略) 50米内。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二、限放 (略) 域
(一)燃放时间
1.除夕中午12时至次日凌晨2时。
2.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上午6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次日凌晨2时。
3.元宵节上午6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次日凌晨2时。
(二)燃放地点
1.在县 (略) 分别设立盐立方广场、盐湖公园广场、泸沽湖大道工 (略) 至定笮大桥、 (略) 口至 (略) 段、八一公园 (略) ( (略) 至泸沽湖大道段)(具体位置详见附件)6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略) 组织县 (略) 、县 (略) 、县消防救援大队 (略) 等执法部门派出共计执法巡逻人员110余人,执法车辆20余辆进行集 (略) 域现场巡逻,引导群众集中安全燃放。
2.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组织 (略) 内安 (略) 域,燃放时间与本通告燃放时间一致,划定好集 (略) 域后通过张贴告示、微信、媒体宣传方 (略) 内群众进行宣传和告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保障好人民群众在传统佳节时期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从根本上保障民生,营造好浓厚的幸福年味儿。
三、职能职责
(一) (略)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略) 违法行为。县 (略) 负责 (略) 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县 (略) 、 (略) 、盐源 (略) 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联动,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二)各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等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得提供代为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并对 (略) 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违反本通告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及时制止并 (略) 、县 (略) 、县 (略) 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略) 罚。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按照通告要求,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措施,维护良好燃放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县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城集中燃放点位示意图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 日
附件
县城集中燃放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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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民群众、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
2025春节将至,为营造春节祥和喜庆氛围,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盐源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烟花爆竹燃放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 (略) 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 (略) 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 (略) 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略) 。
(六)殡仪馆。
(七)山林、草原等重 (略) 50米内。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二、限放 (略) 域
(一)燃放时间
1.除夕中午12时至次日凌晨2时。
2.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上午6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次日凌晨2时。
3.元宵节上午6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次日凌晨2时。
(二)燃放地点
1.在县 (略) 分别设立盐立方广场、盐湖公园广场、泸沽湖大道工 (略) 至定笮大桥、 (略) 口至 (略) 段、八一公园 (略) ( (略) 至泸沽湖大道段)(具体位置详见附件)6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略) 组织县 (略) 、县 (略) 、县消防救援大队 (略) 等执法部门派出共计执法巡逻人员110余人,执法车辆20余辆进行集 (略) 域现场巡逻,引导群众集中安全燃放。
2.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组织 (略) 内安 (略) 域,燃放时间与本通告燃放时间一致,划定好集 (略) 域后通过张贴告示、微信、媒体宣传方 (略) 内群众进行宣传和告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保障好人民群众在传统佳节时期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从根本上保障民生,营造好浓厚的幸福年味儿。
三、职能职责
(一) (略)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略) 违法行为。县 (略) 负责 (略) 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县 (略) 、 (略) 、盐源 (略) 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联动,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二)各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等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得提供代为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并对 (略) 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违反本通告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及时制止并 (略) 、县 (略) 、县 (略) 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略) 罚。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按照通告要求,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措施,维护良好燃放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县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城集中燃放点位示意图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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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集中燃放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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