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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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 (略)

征集人地址: (略) 东川 (略) (略) 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征集人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鼎钊框架(服务)2025-002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石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县黄家寨镇中心学校、大通县长宁镇中心学校、大通县第五中学、大通县第三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中心学校、大通县朔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逊让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良教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斜沟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女子完全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庄镇中心学校、大通县青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县宝库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极乐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峡民族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四完全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向化藏族乡中心学校

注:中心学校配送含下属学校及教学点

采购需求:

包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包1清真肉类(牛肉、羊肉、鸡肉、牛奶、鸡蛋)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2非清真肉类(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牛奶、鸡蛋)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3蔬果类(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4粮油类(米、杂粮、面、油)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5面点类(馒头、大饼、花卷)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其他资质条件:

包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鸡肉)。

包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猪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猪肉、鸡肉)。

包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4: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包5: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年,2025年春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具体按实际配送天数计算。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地 点: (略) (http://**)

方 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 (略) (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4楼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71-*。

2. (略) 站:《青海 (略) 》、《青海 (略) 》,公告内容以《青海 (略) 》发布的为准。

3.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前上传。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略) )操作有疑问, (略)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附件信息: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 (略)

征集人地址: (略) 东川 (略) (略) 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征集人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鼎钊框架(服务)2025-002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石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县黄家寨镇中心学校、大通县长宁镇中心学校、大通县第五中学、大通县第三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中心学校、大通县朔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逊让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良教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斜沟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回族女子完全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庄镇中心学校、大通县青山乡中心学校、大通县宝库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极乐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林乡中心学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峡民族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四完全中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向化藏族乡中心学校

注:中心学校配送含下属学校及教学点

采购需求:

包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包1清真肉类(牛肉、羊肉、鸡肉、牛奶、鸡蛋)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2非清真肉类(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牛奶、鸡蛋)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3蔬果类(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4粮油类(米、杂粮、面、油)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包5面点类(馒头、大饼、花卷)配送(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 (略) 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学校(采购人)、配送企业(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保供货价格不高于学校 (略) 场公允价格。

1项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经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其他资质条件:

包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鸡肉)。

包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猪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猪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猪肉、鸡肉)。

包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4: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包5: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年,2025年春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具体按实际配送天数计算。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地 点: (略) (http://**)

方 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 (略) (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4楼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71-*。

2. (略) 站:《青海 (略) 》、《青海 (略) 》,公告内容以《青海 (略) 》发布的为准。

3.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前上传。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略) )操作有疑问, (略)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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