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连云港市新一轮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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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连云港市新一轮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 (略) 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50号)和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4〕2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轮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以下简称“承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培训对象

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

二、教育培训内容

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包括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学历教育及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可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教育培训。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培训)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与承担办学(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保障条件,拥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师资、教材和管理团队,具备保障参加学习人员食宿能力。承担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机构应具有实习实训场所和就业合作单位;

(三)机构及法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四)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五)申报单位具备承担15人以上集中授课,15人以下融入式办学的培训能力和培训场所。能够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效果,让退役军人学有所获。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6—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一式7份,盖章后报送,同时提供PDF扫描件备案。

六、申报流程及地点

(一)为统一标准和进度,承担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个性化培 (略) 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县区对适应性培训机构进行初审。

(二)承担学历继续 (略) 校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商省教育部门确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请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 (略) 退役 (略) 。填报 (略) 、 (略) 退役 (略) (附件2)。

七、审核及公示

市退役 (略) 将采取核实资质、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

八、签约

市、 (略) 退役 (略) 与完成公示程序的承训机构签订协议(合同)。

附件: 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市、县区退役 (略) 联系方式

(略) 退役 (略)

2025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市、县区退役 (略) 联系方式.docx

为进 (略) 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50号)和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4〕2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一轮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以下简称“承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培训对象

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

二、教育培训内容

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包括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学历教育及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可纳入补贴范围的其他教育培训。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培训)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与承担办学(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保障条件,拥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师资、教材和管理团队,具备保障参加学习人员食宿能力。承担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机构应具有实习实训场所和就业合作单位;

(三)机构及法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四)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五)申报单位具备承担15人以上集中授课,15人以下融入式办学的培训能力和培训场所。能够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效果,让退役军人学有所获。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6—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一式7份,盖章后报送,同时提供PDF扫描件备案。

六、申报流程及地点

(一)为统一标准和进度,承担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个性化培 (略) 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县区对适应性培训机构进行初审。

(二)承担学历继续 (略) 校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商省教育部门确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请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 (略) 退役 (略) 。填报 (略) 、 (略) 退役 (略) (附件2)。

七、审核及公示

市退役 (略) 将采取核实资质、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

八、签约

市、 (略) 退役 (略) 与完成公示程序的承训机构签订协议(合同)。

附件: 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市、县区退役 (略) 联系方式

(略) 退役 (略)

2025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市、县区退役 (略) 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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