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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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和《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校、 (略) 所、各级 (略) 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 (略) 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 (略) 报送推荐函,经市 (略) 审核并公示后确定。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 (略)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附件: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新绛县 (略)

  2025年1月15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和《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校、 (略) 所、各级 (略) 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 (略) 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 (略) 报送推荐函,经市 (略) 审核并公示后确定。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三份报县 (略)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附件: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新绛县 (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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