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略) 2025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专家评审。
项目名称:2025年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服务
★服务内容:完成2025年省农业农村 (略) 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等农田设施修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变更文件、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文件实施评审,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组织专家对2025年省农业农村 (略) 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农田水利损毁设施修复项目等农田设施修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变更文件、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工作,并通过省厅抽样评审。注:中标企业不能参与项目建设工作
★服务期限: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具体服务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合同约定。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辽农田〔2022〕25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最终评审报告。
★评审程序:按《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辽农田〔2022〕252号)等相关标准要求。
★评审报告:按《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辽农田〔2022〕252号)等相关标准要求由成交供应商编写。
★组织评审主体:本项目的履约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具体服务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 (略) 、线下 (略) (略) 六楼开标室(铁 (略) (略) 3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高飞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