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2025-2026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略) (略) (略) 2025-2026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征集文件(指“采购文件”,下同),并于 2025年0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指“投标文件”,下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00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5-2026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40%,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框架协议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
2. 征集文件获取地址(网址):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后台项目采购板块点击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获取征集文件方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征集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征集文件(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4.售价(元):零元。
注:
(1)浙江 (略) 上随公告发布的征集文件仅供阅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征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征集文件的,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可能的更正公告情况。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征集文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30时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略)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3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通过浙江 (略) (略) 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地址:浙江 (略) (http://**)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其他事项:见征集文件。
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0579-*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标前准备(CA驱动办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略) 下载并安装。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略) 操作指南(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略) 拒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6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询问):姚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2025-2026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略) (略) (略) 2025-2026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征集文件(指“采购文件”,下同),并于 2025年0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指“投标文件”,下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00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5-2026年工程项目概预(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40%,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框架协议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
2. 征集文件获取地址(网址):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后台项目采购板块点击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获取征集文件方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征集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征集文件(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4.售价(元):零元。
注:
(1)浙江 (略) 上随公告发布的征集文件仅供阅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征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征集文件的,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可能的更正公告情况。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征集文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30时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略)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3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 (略) 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通过浙江 (略) (略) 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地址:浙江 (略) (http://**)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其他事项:见征集文件。
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0579-*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标前准备(CA驱动办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略) 下载并安装。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略) 操作指南(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略) 拒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6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询问):姚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询问):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