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楼镇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书楼镇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精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书楼镇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申报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拟拨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书楼镇人民政府#.00元,新安镇人民政府#.00元,夏溪乡人民政府#.00元,共计#.00元(大写:###万#仟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就业促进股;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3楼304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15日


根据《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精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书楼镇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申报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拟拨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书楼镇人民政府#.00元,新安镇人民政府#.00元,夏溪乡人民政府#.00元,共计#.00元(大写:###万#仟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就业促进股;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3楼304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