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三花西侧辅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情况表
中山市黄圃镇三花西侧辅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诉事项 | 是否受理 | 投诉接收时间 | 作 (略) 理决定或不予受理时间 | 处理结果 |
1 | (略) 黄圃镇三花西侧辅道建设工程 | 投诉人1认为: 1.投诉人认为其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齐全、合法、真实、有效,但被投诉人3认为其基本资料的技术负责人张训标聘书存在日期不吻合而由此判定其基本资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文件缺乏依据。 2.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1或投诉人2未向相关法律机构咨询“倒签”的合法性问题,未做任何调查工作就认为投诉人提交的聘书无效,回复武断。 | 是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月14日 | 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诉事项 | 是否受理 | 投诉接收时间 | 作 (略) 理决定或不予受理时间 | 处理结果 |
1 | (略) 黄圃镇三花西侧辅道建设工程 | 投诉人1认为: 1.投诉人认为其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齐全、合法、真实、有效,但被投诉人3认为其基本资料的技术负责人张训标聘书存在日期不吻合而由此判定其基本资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文件缺乏依据。 2.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1或投诉人2未向相关法律机构咨询“倒签”的合法性问题,未做任何调查工作就认为投诉人提交的聘书无效,回复武断。 | 是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月14日 | 根据调查认定事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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