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至仙村镇、石滩镇各 (略)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勘察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勘察、电厂供热改造(第一阶段供热管道改造、一期二期供热机组改造和化学水补充系统)、 (略) 由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书、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现场指导(现场施工前根据建设的需要及建设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相关报建配合(报建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结合服务)、 (略) 施工招标配合、保修配合服务。 (略) 工程建设需要,相关专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顶管工程、大型桁架工程) (略) 、公路工程供热压力管道(按城 (略) 规范的管道设计和配合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的设计工作也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勘察、电厂供热改造(第一阶段供热管道改造、一期二期供热机组改造和化学水补充系统)、 (略) 由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书、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 (略) 工程建设需要,相关专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顶管工程、大型桁架工程) (略) 、公路工程供热压力管道(按城 (略) 规范的管道设计和配合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的设计工作等。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注:承包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以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招标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5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级(或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②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或以上)资质。 ③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D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②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略) 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②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略) 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专业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 (略) ( (略) )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②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略) 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环投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121号南塔(越秀国际会议中心)1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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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对外集中供热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略)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至仙村镇、石滩镇各 (略)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勘察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勘察、电厂供热改造(第一阶段供热管道改造、一期二期供热机组改造和化学水补充系统)、 (略) 由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书、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现场指导(现场施工前根据建设的需要及建设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相关报建配合(报建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结合服务)、 (略) 施工招标配合、保修配合服务。 (略) 工程建设需要,相关专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顶管工程、大型桁架工程) (略) 、公路工程供热压力管道(按城 (略) 规范的管道设计和配合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的设计工作也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勘察、电厂供热改造(第一阶段供热管道改造、一期二期供热机组改造和化学水补充系统)、 (略) 由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书、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 (略) 工程建设需要,相关专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顶管工程、大型桁架工程) (略) 、公路工程供热压力管道(按城 (略) 规范的管道设计和配合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的设计工作等。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注:承包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以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招标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5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级(或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②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或以上)资质。 ③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D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_*.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②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略) 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②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略) 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专业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 (略) ( (略) )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②市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略) 政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广州环投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121号南塔(越秀国际会议中心)1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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