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指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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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指南公示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 (略) 令第35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等。

二、办理条件

勐腊 (略) 域内需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核)的自然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 (略) 内开展建设的,必须符合《 (略) 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号)的文件精神修改为“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 (略) 内开展建设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 (略) 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拟征用林地涉及违法行为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 (略) 理法律文书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7. (略) 理法律文书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

(二)涉及批次用地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

(三)涉及殡葬、宗教项目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殡葬、宗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涉及征用、占用集体林地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五)涉及采矿勘探征用林地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六)涉及自 (略) 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

(七)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八)涉及林地实地勘验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九) (略) 转报文件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十)涉及符合乡村规划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乡村规划许可证及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乡村规划的证明文件。

(十一)涉及需要恢复林地或临时占用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十二)涉及需要比对林地一张图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申报地块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比对认定意见及批复意见。

注:1.属于省级受理范围的,可通过: (略) 址:云南省 (略) 上大厅(http://**—网上办事—受理机构—省林 (略) )。2. (略) 级、县区级受理范围的 (略) 络提交申请。

(四)办理时限

以上材料备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现场查验、补件及森林植被恢复缴费时限不计算在内)。审批权限 (略) 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材料齐全情况下),权限外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转 (略)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勐腊县林 (略) 行政审批办公地点:勐 (略) 1号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 (略) (略) 实体政务大厅A厅二楼和五楼勐腊县林 (略) 审批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网址:云南 (略) http://**,邮编:#。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 (略) 令第35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等。

二、办理条件

勐腊 (略) 域内需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核)的自然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 (略) 内开展建设的,必须符合《 (略) 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7号)的文件精神修改为“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 (略) 内开展建设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 (略) 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拟征用林地涉及违法行为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 (略) 理法律文书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7. (略) 理法律文书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

(二)涉及批次用地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

(三)涉及殡葬、宗教项目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殡葬、宗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涉及征用、占用集体林地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五)涉及采矿勘探征用林地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六)涉及自 (略) 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

(七)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八)涉及林地实地勘验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九) (略) 转报文件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十)涉及符合乡村规划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乡村规划许可证及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乡村规划的证明文件。

(十一)涉及需要恢复林地或临时占用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恢复森林植被措施。

(十二)涉及需要比对林地一张图的: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2.使用林地申请表;3.项目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5.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与林权人签订的恢复协议;6.申报地块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比对认定意见及批复意见。

注:1.属于省级受理范围的,可通过: (略) 址:云南省 (略) 上大厅(http://**—网上办事—受理机构—省林 (略) )。2. (略) 级、县区级受理范围的 (略) 络提交申请。

(四)办理时限

以上材料备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现场查验、补件及森林植被恢复缴费时限不计算在内)。审批权限 (略) 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材料齐全情况下),权限外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转 (略)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勐腊县林 (略) 行政审批办公地点:勐 (略) 1号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 (略) (略) 实体政务大厅A厅二楼和五楼勐腊县林 (略) 审批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网址:云南 (略) http://**,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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