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梅山街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4: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总公司场地 |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旻初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梅山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中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旻初 |
项目概况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JSZC-*-ZZGJ-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ZGJ-G2025-0004
项目名称: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年,共3年,合计*元。 报价下浮比例为100%; 报价下浮比例按响应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以采购人调研的食材、菜品类别及规格在当地 (略) 价格 (略) 场价格为基础,自行进行下浮的比例报价;(响应人可在投标阶段自 (略) 场行情, (略) 场情况自行进行报价,对于价格过低的投标报价,采购人有权进行考核,如采购人认为报价不能给予与项目匹配的服务,采购人有权要求其予以承诺,若无法承诺或承诺后不能给与匹配的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其予以解除合同或扣除合同款金额30%的违约金)。
采购需求:
为建立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职工食堂( (略) 西路 (略) 交叉口)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矿区)职工食堂(梅山街道梅 (略) 内)每日所需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对本次成交供应商的具体年度采购金额做出承诺。仅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方面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从质量、数量、价格、服务态度等全方面全流程进行评价,评价满意率符合采购人要求后,可续签,一年一次,不超过三次;若评价满意率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
2025-02-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信用承诺书)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本采购公告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南京公共 (略) (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南京公共 (略) (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8.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10.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一份,如项目需要,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梅山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魏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
联系人:陈旻初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旻初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梅山街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14: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总公司场地 |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旻初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人民政府梅山街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中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旻初 |
项目概况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JSZC-*-ZZGJ-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ZGJ-G2025-0004
项目名称: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年,共3年,合计*元。 报价下浮比例为100%; 报价下浮比例按响应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以采购人调研的食材、菜品类别及规格在当地 (略) 价格 (略) 场价格为基础,自行进行下浮的比例报价;(响应人可在投标阶段自 (略) 场行情, (略) 场情况自行进行报价,对于价格过低的投标报价,采购人有权进行考核,如采购人认为报价不能给予与项目匹配的服务,采购人有权要求其予以承诺,若无法承诺或承诺后不能给与匹配的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其予以解除合同或扣除合同款金额30%的违约金)。
采购需求:
为建立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职工食堂( (略) 西路 (略) 交叉口) (略) (略) 梅山街道机关(矿区)职工食堂(梅山街道梅 (略) 内)每日所需食材配送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对本次成交供应商的具体年度采购金额做出承诺。仅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方面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从质量、数量、价格、服务态度等全方面全流程进行评价,评价满意率符合采购人要求后,可续签,一年一次,不超过三次;若评价满意率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
2025-02-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信用承诺书)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书)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本采购公告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南京公共 (略) (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 (略) (http://www.ccgp-http://**/)、南京公共 (略) (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8.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10.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一份,如项目需要,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梅山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魏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
联系人:陈旻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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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旻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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