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花溪堂房屋租赁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榴花溪堂房屋租赁 | |||
挂牌价(万元) | 70 | 保证金(万元) | 10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6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5日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2025年2月6日10:00 | |
二、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万元)/年 | 评估价格(万元)/年 | 招租面积(㎡) | |
榴花溪堂 | 70.00 | 68.28 | 1095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商业运营,玉器鉴赏、收藏、展示中心,中医理疗、康养会所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否(建筑主体不得改造,室内其余部分改造需报送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租金*(三个月免租期),第三年租金递增3%,第五年租金递增5%。 | |
租赁押金(万元) | 100.00 | 租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 ||||
三、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 (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晓军 | |
机构性质 | 国有企业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安 (略)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西安开元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13) 陕西金达房地产资产 (略) 陕金达评报字[2024]第08-1001号 | |||
四、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 2.综合评议□ 3.竞争性谈判□ 4.其他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竞租人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中心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无息返还;若在 1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 1 年总租金的2.5%计算 4.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略) 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与招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部分保证金。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招租方通知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咨询电话 | 招商方联系人:寇飞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白璐 联系方式:029-* | |||
附件 | 榴花溪堂房屋租赁合同.docx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榴花溪堂房屋租赁 | |||
挂牌价(万元) | 70 | 保证金(万元) | 10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6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5日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限时报价竞价时间 | 2025年2月6日10:00 | |
二、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万元)/年 | 评估价格(万元)/年 | 招租面积(㎡) | |
榴花溪堂 | 70.00 | 68.28 | 1095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商业运营,玉器鉴赏、收藏、展示中心,中医理疗、康养会所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否(建筑主体不得改造,室内其余部分改造需报送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租金*(三个月免租期),第三年租金递增3%,第五年租金递增5%。 | |
租赁押金(万元) | 100.00 | 租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其他情况 | ||||
三、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西安 (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晓军 | |
机构性质 | 国有企业 | 批准单位名称: | 西安 (略) | |
招租行为的批复和内部决策、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 西安开元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13) 陕西金达房地产资产 (略) 陕金达评报字[2024]第08-1001号 | |||
四、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 2.综合评议□ 3.竞争性谈判□ 4.其他 | |||
与租赁相关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竞租人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中心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无息返还;若在 1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 1 年总租金的2.5%计算 4.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 |||
信息披露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略) 置方式 | 1.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与招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部分保证金。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招租方通知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咨询电话 | 招商方联系人:寇飞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白璐 联系方式:029-* | |||
附件 | 榴花溪堂房屋租赁合同.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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