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自有门面招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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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中心自有门面招租招标公告

(略) 文化艺术中心现有部分自有门面拟出租,特邀 (略) 或自然人参加本次门面拟出租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 (略) 文化艺术中心部分自有门面招租比选

二、自有门面共8间,门牌号分别为:攀枝花大道东段555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57-559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61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63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65号旁(现为森林旅行社)、攀枝花大道东段565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71号及炳草岗大街271号旁(原歌舞团 (略) 办公用房)。

三、招租金额:参 (略) 场价,按照每月租金总额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仅对门面经营权(租赁使用权)进行投标。

四、本项目按8间门面,单独进行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每个标的必须具备3个及3个以上投标者方为有效,否则本标的流标,再次竞标。

六、投标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投标商

(略) 文化艺术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八、投标商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文化艺术中心产业办公室(湖光剧场)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现场报名:投标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公司)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商报名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若因投标商提供的错误信息, 对自身比选事宜造成流标影响的由投标商自行承担贵任 (投标商欲修改报名信息, 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文化艺术中心产业办公室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4.比选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份 (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1日10点(北京时间)。

投标商应于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文化艺术中心产业办公室(湖光剧场)

九、凡对本次比选提出咨询、询问、投诉、建议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秦老师(略)、陈老师(略)

(略) 文化艺术中心

2025年1月16日

(略) 文化艺术中心现有部分自有门面拟出租,特邀 (略) 或自然人参加本次门面拟出租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 (略) 文化艺术中心部分自有门面招租比选

二、自有门面共8间,门牌号分别为:攀枝花大道东段555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57-559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61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63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65号旁(现为森林旅行社)、攀枝花大道东段565号、攀枝花大道东段571号及炳草岗大街271号旁(原歌舞团 (略) 办公用房)。

三、招租金额:参 (略) 场价,按照每月租金总额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仅对门面经营权(租赁使用权)进行投标。

四、本项目按8间门面,单独进行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每个标的必须具备3个及3个以上投标者方为有效,否则本标的流标,再次竞标。

六、投标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投标商

(略) 文化艺术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八、投标商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文化艺术中心产业办公室(湖光剧场)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现场报名:投标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公司)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商报名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若因投标商提供的错误信息, 对自身比选事宜造成流标影响的由投标商自行承担贵任 (投标商欲修改报名信息, 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文化艺术中心产业办公室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4.比选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份 (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1日10点(北京时间)。

投标商应于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文化艺术中心产业办公室(湖光剧场)

九、凡对本次比选提出咨询、询问、投诉、建议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秦老师(略)、陈老师(略)

(略) 文化艺术中心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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