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工会职工福利慰问品招标公告
2025年“春节”工会职工福利慰问品招标公告
(略) (略) 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工会拟采购2025年“春节”工会职工福利慰问品,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价比选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通知如下:
(略) (略) 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工会拟采购2025年“春节”工会职工福利慰问品采购比选项目。
1.采购依据: (略) 总工会[2021]39号文件精神,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2.数量:113份(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3.最高限价:500元/人。
4.合同时间:需在2025年1月24日前签订合同并供货。
5.采购品种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
1.供货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货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货商能提供同类机构合作业绩证明。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方案、配送方案、结算方案等,报价表参照附件1(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报送,所报产品应符合报价表内参数要求,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二年内同类机构合作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至少三份)。
6.承诺函(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
备注:以上材料需一正二副密封在档案袋内,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递交至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
(略) 内采购评审小组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各供应商的产品及报价以最低价法确认1名中标供应商。
1.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地点: (略) (略) 北峰 (略) 19号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95-(略)。
1.评审结束后,中心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3.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4.采购品种、报价表及承诺函请扫以下二维码获取。
(略) (略) 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工会拟采购2025年“春节”工会职工福利慰问品,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价比选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通知如下:
(略) (略) 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工会拟采购2025年“春节”工会职工福利慰问品采购比选项目。
1.采购依据: (略) 总工会[2021]39号文件精神,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2.数量:113份(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3.最高限价:500元/人。
4.合同时间:需在2025年1月24日前签订合同并供货。
5.采购品种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
1.供货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货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货商能提供同类机构合作业绩证明。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方案、配送方案、结算方案等,报价表参照附件1(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报送,所报产品应符合报价表内参数要求,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二年内同类机构合作业绩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等材料至少三份)。
6.承诺函(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
备注:以上材料需一正二副密封在档案袋内,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递交至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
(略) 内采购评审小组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各供应商的产品及报价以最低价法确认1名中标供应商。
1.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地点: (略) (略) 北峰 (略) 19号北峰 (略) 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95-(略)。
1.评审结束后,中心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3.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4.采购品种、报价表及承诺函请扫以下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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