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2024年度下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并住建字〔2025〕7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 (略) 场行为,不断提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 (略) 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略) 函〔2024〕400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住建函字〔2024〕81号),10月30日至12月 (略) 开展了2024年度下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本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范围为2024年9月30日前新申请及核发“主体施工阶段”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共抽查17个项目,涉及设计单位13家、勘察单位11家。项目涵盖学校、医院、幼儿园及托育机构、老年公寓、大型活动中心、住宅、办公综合楼、地下车库等类型。
检查内容包含技术检查和规范性检查。技术检查重点包括勘察设计文件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涉及安全的非强制性建设标准情况、重要工程专家论证情况、违反编制深度规范要求等情况。规范性检查重点包括:是否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山西省 (略) 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导则》(晋建质字〔2023〕72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 (略) ”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237号)等文件要求,是否按照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样式要求,对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盖章等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了专家审查、书面申诉复核、个别项目现场复核的方式,检查中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专业技术问题
1.勘察专业方面
部分项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定性不准确;工程重要性等级定性不合理;缺少填土地基的均匀性、压缩性、密实度和湿陷性;缺少液化土层的液化指数,土层液化折减系数;未明确场地10KM范围内是否存在发震断裂;工程依据中无委托任务书;缺少场地软弱土的震陷评价,存在液化的场地判定不合理等。
2.土建专业方面
建筑、结构专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引用过期设计规范、未提供结构计算书或计算书存在缺漏项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室内污染物浓度限量不满足I类民用建筑的要求;变配电室的门未设置防鼠挡板,出屋面电井未标注门槛高度不满足防止水倒灌的要求;无 (略) 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室外楼梯防护栏板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未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措施;屋面防水等级不满足规范要求;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未在图中明确并提出相关设计要求等。
3.设备专业方面
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引用过期设计规范、相关计算书缺失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未 (略) 消火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生活水箱溢流报警水位、溢流水位标高不正确;缺屋面雨水设计雨水量及总的雨水排水量;厨房内缺乏事故通风系统及相关设计说明;电梯机房排风机未设防尘措施;无穿墙防水套管与管道间防水、封堵措施;热负荷计算中卫生间、门厅等室内设计温度温度不符合绿建要求;垃圾收集间未设排风设施;电缆穿管穿过建筑物未采取止水措施;屋 (略) 格不满足设防要求;低压配电系统图不符合柜体的基本配置要求;水泵房未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等。
(二)规范性问题
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等规定的出图、签字、盖章程序执行不够到位;部分设计单位存在未将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 (略) ”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三)其他问题
检查中还存在需要重视的其他问题:
1.部分省外勘察设计 (略) 勘察设计工程项目,但对 (略) 出台的勘察设计政策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不熟悉不掌握。例如: (略) (略) 建设、中国建筑上 (略) (略) (略) 九年制学校宿舍楼项目为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中小学校,设计单位未对该重要工程进行界定,导致该重要工程未申请进行重要工程专家论证。
2.部分设计单位存在设计不严谨引发的信访问题。例如:将家用电梯设计 (略) 域,未对电梯使用归属做出唯一使用说明;施工图设计有电梯,对无障碍要求只是在说明里提出了要求,未对电梯各参数进行针对性设计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要针对项目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2025年1月22日前将整改 (略) (略) 勘察设计科。整改完成后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变更要及时上传到“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 (略) ”。
(二)增强责任意识。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及时下发变更通知单,尽快落实到位;对已实施的在建项目,制 (略) 置方案,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三)加强监督力度。我局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要求, (略) 勘察设计质量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将事前勘察设计项目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相结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1月15日
并住建字〔2025〕7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 (略) 场行为,不断提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 (略) 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略) 函〔2024〕400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住建函字〔2024〕81号),10月30日至12月 (略) 开展了2024年度下半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本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范围为2024年9月30日前新申请及核发“主体施工阶段”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共抽查17个项目,涉及设计单位13家、勘察单位11家。项目涵盖学校、医院、幼儿园及托育机构、老年公寓、大型活动中心、住宅、办公综合楼、地下车库等类型。
检查内容包含技术检查和规范性检查。技术检查重点包括勘察设计文件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涉及安全的非强制性建设标准情况、重要工程专家论证情况、违反编制深度规范要求等情况。规范性检查重点包括:是否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山西省 (略) 政工程勘察设计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导则》(晋建质字〔2023〕72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 (略) ”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1237号)等文件要求,是否按照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样式要求,对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盖章等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了专家审查、书面申诉复核、个别项目现场复核的方式,检查中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专业技术问题
1.勘察专业方面
部分项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定性不准确;工程重要性等级定性不合理;缺少填土地基的均匀性、压缩性、密实度和湿陷性;缺少液化土层的液化指数,土层液化折减系数;未明确场地10KM范围内是否存在发震断裂;工程依据中无委托任务书;缺少场地软弱土的震陷评价,存在液化的场地判定不合理等。
2.土建专业方面
建筑、结构专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引用过期设计规范、未提供结构计算书或计算书存在缺漏项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室内污染物浓度限量不满足I类民用建筑的要求;变配电室的门未设置防鼠挡板,出屋面电井未标注门槛高度不满足防止水倒灌的要求;无 (略) 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室外楼梯防护栏板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未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措施;屋面防水等级不满足规范要求;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未在图中明确并提出相关设计要求等。
3.设备专业方面
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够、引用过期设计规范、相关计算书缺失等共性问题。个别项目未 (略) 消火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生活水箱溢流报警水位、溢流水位标高不正确;缺屋面雨水设计雨水量及总的雨水排水量;厨房内缺乏事故通风系统及相关设计说明;电梯机房排风机未设防尘措施;无穿墙防水套管与管道间防水、封堵措施;热负荷计算中卫生间、门厅等室内设计温度温度不符合绿建要求;垃圾收集间未设排风设施;电缆穿管穿过建筑物未采取止水措施;屋 (略) 格不满足设防要求;低压配电系统图不符合柜体的基本配置要求;水泵房未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等。
(二)规范性问题
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规定》(晋建质规字〔2023〕4号)等规定的出图、签字、盖章程序执行不够到位;部分设计单位存在未将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 (略) ”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三)其他问题
检查中还存在需要重视的其他问题:
1.部分省外勘察设计 (略) 勘察设计工程项目,但对 (略) 出台的勘察设计政策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不熟悉不掌握。例如: (略) (略) 建设、中国建筑上 (略) (略) (略) 九年制学校宿舍楼项目为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中小学校,设计单位未对该重要工程进行界定,导致该重要工程未申请进行重要工程专家论证。
2.部分设计单位存在设计不严谨引发的信访问题。例如:将家用电梯设计 (略) 域,未对电梯使用归属做出唯一使用说明;施工图设计有电梯,对无障碍要求只是在说明里提出了要求,未对电梯各参数进行针对性设计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要针对项目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2025年1月22日前将整改 (略) (略) 勘察设计科。整改完成后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变更要及时上传到“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 (略) ”。
(二)增强责任意识。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及时下发变更通知单,尽快落实到位;对已实施的在建项目,制 (略) 置方案,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三)加强监督力度。我局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要求, (略) 勘察设计质量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将事前勘察设计项目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相结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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