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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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16

中华联 (略) (略) 拟对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诚邀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拟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对象:中华联 (略) (略)

2.项目名称: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

3.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36个自然月),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首年与本次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年度服务期届满,将对服务供应商开展评价,采购人将根据服务评价情况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或重新采购。

4.具体内容:为中华保险提供舆情监测、常规舆情报告、专项舆情监测与报告及声誉风险管理等服务。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所涉业务在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具有提供本项目所涉业务相关服务的合法有效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资质、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备。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具备2个舆情监测服务案例。

8.提供给采购 (略) 为自行开发(非租赁) (略) 。

9.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在禁止参与采购期限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9时至2025年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拟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将报名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ic.cn)。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发送报名邮件的邮箱。

3.磋商资格不得转让,递交响应文件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同一主体。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3.地点: (略) (略) 凤 (略) 中华保险大厦。

4.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返还。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人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3.供应商须对参与采购实施的各个环节中,与采购人不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作出明确承诺(见附件5)。

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的进一步核实。

5.供应商基于本项目从采购人获取的任何资料与信息均应当予以保密。

6.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增值服务。

7.本项目【不涉及】现场踏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联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凤 (略) 中华保险大厦

联系人:毛美慧 王晰

联系电话:010-* 010-*


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16

中华联 (略) (略) 拟对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诚邀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拟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对象:中华联 (略) (略)

2.项目名称:中华保险2025年至2027年舆情监测采购项目

3.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36个自然月),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首年与本次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年度服务期届满,将对服务供应商开展评价,采购人将根据服务评价情况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或重新采购。

4.具体内容:为中华保险提供舆情监测、常规舆情报告、专项舆情监测与报告及声誉风险管理等服务。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所涉业务在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具有提供本项目所涉业务相关服务的合法有效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资质、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备。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具备2个舆情监测服务案例。

8.提供给采购 (略) 为自行开发(非租赁) (略) 。

9.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在禁止参与采购期限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9时至2025年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拟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将报名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ic.cn)。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发送报名邮件的邮箱。

3.磋商资格不得转让,递交响应文件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同一主体。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3.地点: (略) (略) 凤 (略) 中华保险大厦。

4.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返还。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人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3.供应商须对参与采购实施的各个环节中,与采购人不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作出明确承诺(见附件5)。

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的进一步核实。

5.供应商基于本项目从采购人获取的任何资料与信息均应当予以保密。

6.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增值服务。

7.本项目【不涉及】现场踏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联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凤 (略) 中华保险大厦

联系人:毛美慧 王晰

联系电话:01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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