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CIR设备大修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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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CIR设备大修材料招标公告


(略) 长春及沈阳电务段2025年CIR设备大修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略))

一、公示说明

(略) 长春及沈阳电务段2025年CIR设备大修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该项目根据2024年三季度单一来源目录调整的通知,A01包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目录通信专业第212条、第213条;A02包包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目录通信专业第238条、234条;A03包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目录通信专业第218条、215条。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http://**.cn”) (2)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http://**.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http://**.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 (略) 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 (略) 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 (略) (略) 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包件:北京世纪东方 (略) ;A02包件:通号通 (略) (略) ;A03天津七一二 (略)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略) (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长春电务段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万国华,(略)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 (略) (略) 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24-(略) (略)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q.com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7日8:00时至2025年1月21日17:00时。

七、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成交最高限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略)

GPT-I打印终端(不含 扬声器)

WTZJ-Ⅱ含扬声器

14.00

2522.00

13

2

A01

(略)

CIR显示终端受话器

WTZJ-Ⅱ-DF0954

14.00

1714.00

13

3

A02

(略)

CIR打印机

WTZJ-ⅠC1175.15.00

64.00

2522.00

13

4

A02

(略)

送受话器

C1219.03.00

64.00

1714.00

13

5

A03

(略)

CIR打印机

GPT-Ⅱ

2.00

2522.00

13

6

A03

(略)

CIR显示终端送话器

WTJZ-II-DF0955

2.00

1714.00

13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送达长春、沈阳电务段管内指定地点。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交货后保证设备完好,经检测正常使用。



(略) 长春及沈阳电务段2025年CIR设备大修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略))

一、公示说明

(略) 长春及沈阳电务段2025年CIR设备大修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该项目根据2024年三季度单一来源目录调整的通知,A01包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目录通信专业第212条、第213条;A02包包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目录通信专业第238条、234条;A03包采购符合单一来源目录通信专业第218条、215条。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http://**.cn”) (2)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http://**.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http://**.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 (略) 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 (略) 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 (略) (略) 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包件:北京世纪东方 (略) ;A02包件:通号通 (略) (略) ;A03天津七一二 (略)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略) (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长春电务段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万国华,(略)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 (略) (略) 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24-(略) (略)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q.com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7日8:00时至2025年1月21日17:00时。

七、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成交最高限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略)

GPT-I打印终端(不含 扬声器)

WTZJ-Ⅱ含扬声器

14.00

2522.00

13

2

A01

(略)

CIR显示终端受话器

WTZJ-Ⅱ-DF0954

14.00

1714.00

13

3

A02

(略)

CIR打印机

WTZJ-ⅠC1175.15.00

64.00

2522.00

13

4

A02

(略)

送受话器

C1219.03.00

64.00

1714.00

13

5

A03

(略)

CIR打印机

GPT-Ⅱ

2.00

2522.00

13

6

A03

(略)

CIR显示终端送话器

WTJZ-II-DF0955

2.00

1714.00

13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送达长春、沈阳电务段管内指定地点。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交货后保证设备完好,经检测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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