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合规与权利归属审查律所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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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合规与权利归属审查律所选聘公告

重庆进 (略) (简称“进出口担保”或“公司”或“我司”)拟选聘1家合作机构参与数据资产合规性与权利归属实质审查,并出具数据资产合规与权利归属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现邀请有意向的机构参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我司正开展数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本次采购拟通过竞价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作为数据资产盘活数据尽调及报告出具的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本次数据盘活工作已进入到数据资产确权登记阶段,该工作需与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签署数据资产盘活联合运营协议,同时对相关业务系统的特定类型数据进行盘点并由律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最后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申请数据资产登记。

(一)服务内容

1.对我司已盘点的特定类型数据进行尽调。

2.根据尽调结果按照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指引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审查与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签署的协议。

4.协助办理数据资产登记。

(二)服务标准

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社会数据资产登记指引》《社会数据资产合规性与权利归属实质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社会数据资产盘点实质审查实施细则(试行)v1.0》等。

(三)时限要求

承诺于接收到我司提供的盘点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尽调并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

三、报价要求

服务费不超过#元(不含),含所有费用,除此以外,我司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四、律师事务所及团队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2.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具有20名以上(含20名)执业律师;

3.总所位于重庆或在重庆有分所;

4.以总所或重庆分所名义竞价;

5.代理团队 (略) 国有企业提供过类似法律服务。

不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无效。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如有意参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符合本公告第六条要求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2份,以寄出时间为准,须进行密封并 (略) 加盖律所公章或封口签)递交或寄送给我司联系人(资料请寄:重庆进 (略) 冉升收,地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8号11幢,联系电话:#)。

请勿发送电子版,否则将取消此次竞价资格。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格式自拟,数据尽调对象主要要素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应附证明材料,律所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材料真实、有效。

2.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封面需注明律所名称、响应文件首页需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代理方案;

(3)代理报价;

(4)律所及代理团队简介;

(5)代理团队曾经代理过类似法律服务的案例介绍。

七、选聘时间与方式

本次竞价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律师事务所的有权代理人(须能现场反馈价格)应按时参加竞价,逾期视为放弃参选。我司按照价格最低者确定人选。

八、相关说明

1.一家律师事务所以一个单位/团队参选(多个单位/团队参选的,将取消该律所此次参选资格),选聘结果将以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未被选中者,相关选聘材料不予退还(我司将对选聘过程中获取的参选机构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2.如发现参选律所或中选律所存在申报材料与公告要求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我司有权取消该律所的参选资格或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相应责任由律所自行承担。

3.参选律所参加本次竞价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4.未尽事宜,以我司最终通知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由我司所有。若有关于数据及尽调、报告出具要求相关疑问的,可联系彭涛,联系电话:#;其余事宜,可联系冉升,联系电话:#。

附件1:数据要素情况表.docx

附件2: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社会数据资产合规性与权利归属实质审查实施细则(试行).docx



重庆进 (略) (简称“进出口担保”或“公司”或“我司”)拟选聘1家合作机构参与数据资产合规性与权利归属实质审查,并出具数据资产合规与权利归属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现邀请有意向的机构参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我司正开展数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本次采购拟通过竞价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作为数据资产盘活数据尽调及报告出具的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本次数据盘活工作已进入到数据资产确权登记阶段,该工作需与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签署数据资产盘活联合运营协议,同时对相关业务系统的特定类型数据进行盘点并由律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最后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申请数据资产登记。

(一)服务内容

1.对我司已盘点的特定类型数据进行尽调。

2.根据尽调结果按照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指引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审查与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签署的协议。

4.协助办理数据资产登记。

(二)服务标准

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社会数据资产登记指引》《社会数据资产合规性与权利归属实质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社会数据资产盘点实质审查实施细则(试行)v1.0》等。

(三)时限要求

承诺于接收到我司提供的盘点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尽调并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

三、报价要求

服务费不超过#元(不含),含所有费用,除此以外,我司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四、律师事务所及团队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2.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具有20名以上(含20名)执业律师;

3.总所位于重庆或在重庆有分所;

4.以总所或重庆分所名义竞价;

5.代理团队 (略) 国有企业提供过类似法律服务。

不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无效。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如有意参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符合本公告第六条要求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2份,以寄出时间为准,须进行密封并 (略) 加盖律所公章或封口签)递交或寄送给我司联系人(资料请寄:重庆进 (略) 冉升收,地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8号11幢,联系电话:#)。

请勿发送电子版,否则将取消此次竞价资格。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格式自拟,数据尽调对象主要要素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应附证明材料,律所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材料真实、有效。

2.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封面需注明律所名称、响应文件首页需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代理方案;

(3)代理报价;

(4)律所及代理团队简介;

(5)代理团队曾经代理过类似法律服务的案例介绍。

七、选聘时间与方式

本次竞价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律师事务所的有权代理人(须能现场反馈价格)应按时参加竞价,逾期视为放弃参选。我司按照价格最低者确定人选。

八、相关说明

1.一家律师事务所以一个单位/团队参选(多个单位/团队参选的,将取消该律所此次参选资格),选聘结果将以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未被选中者,相关选聘材料不予退还(我司将对选聘过程中获取的参选机构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2.如发现参选律所或中选律所存在申报材料与公告要求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我司有权取消该律所的参选资格或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相应责任由律所自行承担。

3.参选律所参加本次竞价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4.未尽事宜,以我司最终通知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由我司所有。若有关于数据及尽调、报告出具要求相关疑问的,可联系彭涛,联系电话:#;其余事宜,可联系冉升,联系电话:#。

附件1:数据要素情况表.docx

附件2:西部数据交易中心社会数据资产合规性与权利归属实质审查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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