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_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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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_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7-*-54-01-*
投资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标段(包)名称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40.00%),国有或集体投资6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长57.46km,其中 (略) 长度约7.71km,占一期工程13.41%; (略) 长度约49.43km,占一 (略) 长度约86.03%;过渡段长度约0.32km,占一期约0.56%。设置车站25座,其中3座高架站,22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2370m。最大站间距5053m,为水濂山站~大岭 (略) 间;最小站间距851m,为中心广场站~ (略) 站区间。 在道滘镇(道滘站西侧)设车辆段1座,在黄江镇(黄江中心站北侧)设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使用2号线西平站 (略) 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道滘车辆段、旗峰公园(与2号线共享)、松山湖和黄江停车场。
招标内容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所需的设备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工期(交货期) 见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34.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1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1.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 (略) )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 (略) 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1.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投标登记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已完 (略) 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1.2.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1.2.3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 (略) )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 (略) 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6日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 (略) 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 (略) )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轨道一 (略) 联系地址 东莞轨道交通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吴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道 (略) 下手新村一巷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温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监督机构 (略) 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 076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略) 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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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7-*-54-01-*
投资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标段(包)名称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40.00%),国有或集体投资6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长57.46km,其中 (略) 长度约7.71km,占一期工程13.41%; (略) 长度约49.43km,占一 (略) 长度约86.03%;过渡段长度约0.32km,占一期约0.56%。设置车站25座,其中3座高架站,22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2370m。最大站间距5053m,为水濂山站~大岭 (略) 间;最小站间距851m,为中心广场站~ (略) 站区间。 在道滘镇(道滘站西侧)设车辆段1座,在黄江镇(黄江中心站北侧)设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使用2号线西平站 (略) 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道滘车辆段、旗峰公园(与2号线共享)、松山湖和黄江停车场。
招标内容 (略)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清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9标),所需的设备以及必需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工期(交货期) 见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34.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1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1.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 (略) )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 (略) 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1.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投标登记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已完 (略) 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1.2.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1.2.3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 (略) )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 (略) 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项目业绩(新线建设项目或改造项目)。 (1)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③含验收时间的业主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包含参与 (略) 开通运营时间相关内容的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6日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1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 (略) 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 (略) )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轨道一 (略) 联系地址 东莞轨道交通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吴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道 (略) 下手新村一巷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温工 联系电话 0769-*
招标监督机构 (略) 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 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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