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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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45.#元;其中电动垃圾收集车8000元/辆。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和最高限价总价均作 (略) 理(以本项目总价最低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四)采购需求: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采购电动垃圾收集车57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

(六)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江苏 (略) (www.ccgp-http://**)。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1月17日09:00至2025年1月21日17:30。

(二)地点:江苏 (略)

(三)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四)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3、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人:夏晓艳 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沭阳县胡集镇胡集街

联系方式:赵金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沭阳 (略) 113号

联系方式:夏晓艳 联系电话:#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乡镇提供,相关事宜由招标乡镇解释。

项目概况

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45.#元;其中电动垃圾收集车8000元/辆。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和最高限价总价均作 (略) 理(以本项目总价最低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四)采购需求:沭阳县胡集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电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薄弱村运维管护)二次,采购电动垃圾收集车57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

(六)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江苏 (略) (www.ccgp-http://**)。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1月17日09:00至2025年1月21日17:30。

(二)地点:江苏 (略)

(三)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四)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3、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人:夏晓艳 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沭阳县胡集镇胡集街

联系方式:赵金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沭阳 (略) 113号

联系方式:夏晓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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