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已由道县发 (略) 以道发改投【2020】66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地块二北 (略) (略) ,东 (略) (略) 。地块三北临工业大道,东 (略) (略) ,西 (略) (略) ,南侧 (略) 。
2.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4 建设规模: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总投资约7.5亿元。其中分地块内容:地块二共规划设计1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48㎡;地块三共规划设计2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4㎡。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18个月。其中:1)勘察设计周期不超过30天;2)施工进度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所有建筑的基础工程施工至一层地面±0标高并交付#㎡标准厂房,12个月内完成并交付#㎡标准厂房(含已交付的#㎡)。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2.7 保修要求: 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1 设计:(1)详勘及施工勘察等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交通过审查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2.8.2 采购: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采购。
2.8.3施工:通过审查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级
(2)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3.4.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2 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地质或工程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3.4.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4.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4.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并在中标通知书中体现,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 (略) 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6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拟派本次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 (略) 站下载的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 (略) 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 (略) 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 (略) 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 (略) 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 (略) 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3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 (略) 银转账,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 (略) 公共 (略) (略) 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投标人 (略) 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 年08月25 日09时30分,开标 (略) (略) 3楼(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道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
招 标 人: (略)
联系人:阳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 (略)
联 系 人: 刘姣
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已由道县发 (略) 以道发改投【2020】66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地块二北 (略) (略) ,东 (略) (略) 。地块三北临工业大道,东 (略) (略) ,西 (略) (略) ,南侧 (略) 。
2.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4 建设规模: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总投资约7.5亿元。其中分地块内容:地块二共规划设计1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48㎡;地块三共规划设计2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4㎡。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18个月。其中:1)勘察设计周期不超过30天;2)施工进度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所有建筑的基础工程施工至一层地面±0标高并交付#㎡标准厂房,12个月内完成并交付#㎡标准厂房(含已交付的#㎡)。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2.7 保修要求: 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1 设计:(1)详勘及施工勘察等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交通过审查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2.8.2 采购: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采购。
2.8.3施工:通过审查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双方均为省外企业,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入湘登记证明);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级
(2)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3.4.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2 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地质或工程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3.4.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4.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4.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并在中标通知书中体现,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 (略) 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6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拟派本次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 (略) 站下载的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 (略) 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 (略) 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 (略) 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 (略) 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 (略) 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3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 (略) 银转账,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 (略) 公共 (略) (略) 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投标人 (略) 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 年08月25 日09时30分,开标 (略) (略) 3楼( (略) 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道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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