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招标公告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招标公告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19】117号)、东发改招【201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安县 (略) ,第19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第1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
2.2 建设地点: (略) 镇留驾笈村、鹿马桥镇唐家村、 (略) 镇调源村、 (略) 镇蒋家村;
2.3 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0.#亩,本次招标金额为#.76元(最终以东安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 (略) 2000年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于有效期内;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4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湖南 (略) (略) (http://**)”查询为准),若发现在其它行业项目发现有在建和任职均按有在建项目取消相应的资格。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并 (略) 址及查询密码及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将证押至东安县 (略) ,押证后对证件进行真伪查询,若为假证的 (略) 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投标截 (略) (略) 网(http://**.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400元,合计人民币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 (略) (略) 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 (略) (略) 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 (略) 邮箱(Email:*@*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略)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14时30分, (略) (略) 三楼开标一室( (略) (略) 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 (略) (略) 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发 (略) 。电话:074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安县 (略)
地 址:东安县舜皇大道3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3栋2单元304
联 系 人:蒋女士 杨女士
电 话:# #
邮 箱:*@*q.com
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19】117号)、东发改招【201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安县 (略) ,第19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第1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端桥铺镇等1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19标段);
2.2 建设地点: (略) 镇留驾笈村、鹿马桥镇唐家村、 (略) 镇调源村、 (略) 镇蒋家村;
2.3 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0.#亩,本次招标金额为#.76元(最终以东安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 (略) 2000年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于有效期内;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4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湖南 (略) (略) (http://**)”查询为准),若发现在其它行业项目发现有在建和任职均按有在建项目取消相应的资格。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连续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并 (略) 址及查询密码及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将证押至东安县 (略) ,押证后对证件进行真伪查询,若为假证的 (略) 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投标截 (略) (略) 网(http://**.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400元,合计人民币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 (略) (略) 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 (略) (略) 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 (略) 邮箱(Email:*@*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略)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14时30分, (略) (略) 三楼开标一室( (略) (略) 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 (略) (略) 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发 (略) 。电话:074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安县 (略)
地 址:东安县舜皇大道3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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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3栋2单元304
联 系 人:蒋女士 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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