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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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金华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选定数量

1

(略)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

2年,可续签1年

1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尚 (略) 罚期内的。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食品药品 (略) 完成生产备案或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要求。

3.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应当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

4.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获取地点:武义 (略) 9号

(三)联系人及方式:黄丽芝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 (略) 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佐证材料、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要求佐证材料、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及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的佐证材料;

(三)登记表。

注:1.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正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正式获取成功招标文件的单位无质疑权利。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由于本次 (略) 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 (略) 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开标视频全程录像由招标人录制保存备查。

(二)投标文件(含样品)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11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金华 (略) 2楼会议室(武义 (略) 9号)。投标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2月11日09:30时始在金华 (略) 2楼会议室(武义 (略) 9号)开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浙江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武义 (略) 18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 (略)

地址:武义 (略) 9号

联系人:黄丽芝

联系方式:0579-# #


附件信息:



(略)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金华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选定数量

1

(略)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

2年,可续签1年

1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尚 (略) 罚期内的。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食品药品 (略) 完成生产备案或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要求。

3.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应当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

4.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获取地点:武义 (略) 9号

(三)联系人及方式:黄丽芝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 (略) 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佐证材料、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要求佐证材料、自行炮制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中药饮片及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的佐证材料;

(三)登记表。

注:1.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正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正式获取成功招标文件的单位无质疑权利。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由于本次 (略) 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 (略) 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开标视频全程录像由招标人录制保存备查。

(二)投标文件(含样品)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11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金华 (略) 2楼会议室(武义 (略) 9号)。投标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2月11日09:30时始在金华 (略) 2楼会议室(武义 (略) 9号)开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浙江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武义 (略) 18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 (略)

地址:武义 (略) 9号

联系人:黄丽芝

联系方式: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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