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批桥头铺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小圩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蔚竹口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白芒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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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批桥头铺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小圩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蔚竹口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白芒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 (略) 理厂 (略)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 (略) 理厂 (略)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以江发改字(20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 (略) [2017]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 (略) 理厂 (略)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批次)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11乡镇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略) 理厂总设计近期规模7150m3/d,远期规模#m3/d;新 (略) 设施工程#m,新建格栅池/渠、调节池、AO/A2 (略) 理设备基础、沉淀池、消毒池/渠、污泥池、综合用楼、设备间等主要构建筑物,安装相关设备装置、仪器系统, (略) 、围墙、绿化、电力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40天,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二年。设计周期:20 日历天,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初步设计批复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所有投标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采购: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9:子项目划分:

序号

子项目名称

日处理污水能力(m3/d)

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桥头铺 (略) (略) 工程

500

563.16

10

2

小 (略) (略) 工程

700

894.78

15

3

蔚竹口 (略) (略) 工程

300

792.68

15

4

白芒 (略) (略) 工程

1500

2764.50

50

备注:本项目按 (略) 域划分为11个子项目,因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需要,工期紧张。规定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1个子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略) [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社保证明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管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 (略) 提供证书真伪查询 (略) 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 (略) 提 (略) 址及结果)。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本次联合体牵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工作,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联合体各个成员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分工对建设单位负责。

3.7.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详见招标公告2.9条子项目划分;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 (略) 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 (略) 公共 (略) 》( http://**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 (略) 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双方牵头单位递交。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2020年 11月1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略) 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时 30分,地点为: (略) (略) (永州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为了防止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湖南省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相关合法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略) 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略) 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略) 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 (略) 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0.8招标人保留调整施工工程量的权利;

10.9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招标人予以退还。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 (略) (略)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瑶族 (略) 1号

电话:07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学士 (略) 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2栋209号 ;

联 系 人:田华 郭萍 闵继承 ;

电 话:#、#;

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 (略) 理厂 (略)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 (略) 理厂 (略)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以江发改字(20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 (略) [2017]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11个乡 (略) 理厂 (略) 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批次)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11乡镇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略) 理厂总设计近期规模7150m3/d,远期规模#m3/d;新 (略) 设施工程#m,新建格栅池/渠、调节池、AO/A2 (略) 理设备基础、沉淀池、消毒池/渠、污泥池、综合用楼、设备间等主要构建筑物,安装相关设备装置、仪器系统, (略) 、围墙、绿化、电力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40天,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二年。设计周期:20 日历天,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初步设计批复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所有投标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采购: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9:子项目划分:

序号

子项目名称

日处理污水能力(m3/d)

招标控制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桥头铺 (略) (略) 工程

500

563.16

10

2

小 (略) (略) 工程

700

894.78

15

3

蔚竹口 (略) (略) 工程

300

792.68

15

4

白芒 (略) (略) 工程

1500

2764.50

50

备注:本项目按 (略) 域划分为11个子项目,因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需要,工期紧张。规定每个投标人只能对11个子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略) [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社保证明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管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 (略) 提供证书真伪查询 (略) 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 (略) 提 (略) 址及结果)。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本次联合体牵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工作,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联合体各个成员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分工对建设单位负责。

3.7.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详见招标公告2.9条子项目划分;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 (略) 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 (略) 公共 (略) 》( http://**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 (略) 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双方牵头单位递交。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2020年 11月1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略) 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时 30分,地点为: (略) (略) (永州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为了防止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湖南省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相关合法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略) 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略) 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略) 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 (略) 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0.8招标人保留调整施工工程量的权利;

10.9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招标人予以退还。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 (略) (略)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瑶族 (略) 1号

电话:07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学士 (略) 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2栋209号 ;

联 系 人:田华 郭萍 闵继承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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