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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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已由东安县发 (略) 以东发改核准字[2019]16号文核准,招标人为东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湖南潇 (略)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

2、项目实施地点:涉及川岩乡、水岭乡、 (略) 镇、大庙口镇、端桥铺镇、井头圩镇、 (略) 镇、 (略) 镇、大盛镇、南桥镇共10个乡镇,30个行政村。

3、招标范围及规模: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的投资人进行招标,投资人负责筹集和投入项目建设全部资金;本项目静态建设投资估算(略).(略)元。

4、项目投资期限:建设期1年,后期耕种管护期3年以上。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整治建设总规模为125.1154公顷;通过项目建设,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12.6039公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2、提供近半年(2019.05-2019.12期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 (略) (略) 》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 (略) 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投标人于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03时00分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持公告期内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到湖南潇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8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略)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q.com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4、投标人应 (略) (略)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 (略) ,联系电话:0746-(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 (略) 镇舜皇大道129号

联系人:宾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潇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8号

联系人:(略)先生

电话:(略)

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已由东安县发 (略) 以东发改核准字[2019]16号文核准,招标人为东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湖南潇 (略)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

2、项目实施地点:涉及川岩乡、水岭乡、 (略) 镇、大庙口镇、端桥铺镇、井头圩镇、 (略) 镇、 (略) 镇、大盛镇、南桥镇共10个乡镇,30个行政村。

3、招标范围及规模: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的投资人进行招标,投资人负责筹集和投入项目建设全部资金;本项目静态建设投资估算(略).(略)元。

4、项目投资期限:建设期1年,后期耕种管护期3年以上。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整治建设总规模为125.1154公顷;通过项目建设,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12.6039公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2、提供近半年(2019.05-2019.12期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 (略) (略) 》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 (略) 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东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期)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投标人于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03时00分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持公告期内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到湖南潇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8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略) (略) 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q.com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4、投标人应 (略) (略)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三楼开标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 (略) ,联系电话:0746-(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 (略) 镇舜皇大道129号

联系人:宾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潇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8号

联系人:(略)先生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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