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http://**), (略) 公共 (略) (http://**),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特定行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当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http://**), (略) 公共 (略) (http://**),公告附件。
方式:网络下载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1201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1201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 (略)
地 址: (略) 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高安街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 (略)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 (略) 21号5楼
联系方式:0578-(略)
项目联系人:董春晓
附件信息:
709.1K
930.7K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http://**), (略) 公共 (略) (http://**),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公交场站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特定行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当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http://**), (略) 公共 (略) (http://**),公告附件。
方式:网络下载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1201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1201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 (略)
地 址: (略) 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高安街2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 (略)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 (略) 21号5楼
联系方式:0578-(略)
项目联系人:董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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