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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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锦州 (略) 发布时间: 2025-01-17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眩晕症诊疗系统技术参数

1 设备用途

1.1 用于辅助眩晕症的诊断,可对水平及后半规管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进行治疗。

2 主要配置要求

2.1 主机1台

2.2 眼震仪1台

2.3 软件1套

3 技术参数要求

3.1 主机

3.1.1 主(X)转动轴

3.1.2 可编程控制

3.1.3 ★ 主轴转速:0~15RPM,误差:≤±5%

3.1.4 ★ 主轴转动角度:任意角度,误差≤±2°

3.1.5 辅(Y)转动轴

3.1.6 可编程控制

3.1.7 ★ 旋转轴转动速度 0~30RPM,误差:≤±5%

3.1.8 ★ 转动角度:任意角度;误差:≤±2°

3.1.9 安全座椅

3.1.10 具有安全带、安全压肩双重保护

3.1.11 安全压肩无极调节,具有手动解锁按钮

3.1.12 四点式安全带(2道),大腿部安全带(1道),小腿部安全带(1道),腰部安全带(1道),脚部安全带(1道)

3.1.13 ★ 安全带具备检测功能,未插入安全带,设备无法运行,电脑端具有安全带警示标志,未插入安全带时,软件上的安全带标志警示灯闪烁提醒。

3.1.14 急停装置

3.1.15 设备控制台和主体左右操作面板分别设置紧急停止开关,数量不少于3个。

3.1.16 电源

3.1.17 ★ 设备支持220V电源供电,无需另外改造电源设施;配备UPS电源,网电源断电条件下设备可正常工作30分钟以上

3.1.18 复位

3.1.19 主机两侧面板各具备一键复位按钮,电脑软件界面具备复位按键。设备紧急停止后,可选择复位按钮进行复位

3.1.20 侧复位

3.1.21 ★ 主机两侧面板各具备一键侧复位按钮,主机左右面板各设置一个快速复位按钮及快速侧复位按钮,设备紧急停止后,可选择复位按钮进行复位

3.1.22 侧复位可防止呕吐病人发生异物呛入危险

3.1.23 座椅

3.1.24 座椅最大承重≥130Kg

3.1.25 头枕

3.1.26 头枕具有绑带,固定患者头部

3.1.27 可电动调节高度,上、下可升降调节140mm±10mm,

3.1.28 ★ 可电动调节角度,调节范围:前倾30°~后仰15°

3.1.29 噪音

3.1.30 正常工作噪音≤70dB

3.2 眼震仪

3.2.1 眼震仪红外摄像头数量≥2个,可左右眼视频切换。

3.2.2 具有自发眼震检查功能

3.2.3 具有自动追踪瞳孔位置功能

3.2.4 具有实时追踪眼球动态功能

3.2.5 配有一次性眼罩隔离垫

3.3 软件

3.3.1 患者基本信息,采用的运动模式,原始数据、视频、眼震曲线均可存档、调放、备份

3.3.2 整机仿真动画与主机状态同步,运动状态指示灯同步电脑显示,实时显示运动坐标位置

3.3.3 实时显示转椅、体位、半规管空间位置

3.3.4 眼震视频可选择单眼显示,亦可选择双眼视频同时显示

3.3.5 眼震视频回放时,同步显示体位、半规管位置及眼震曲线,播放速度可选:慢速、中速、快速

3.3.6 自动生成眼震曲线, 眼震曲线标尺比例可调

3.3.7 可自动分析慢相角速度,可测量快、慢相角速度

3.3.8 转椅主、辅轴运动曲线与眼震曲线同步显示

3.3.9 可自定义程序,旋转轴、方向、角度、速度、时间、加减速度均可定义,并可保存自定义程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 (略) 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8-24号
联系方式:0416-(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锦州成都街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 (略)
账号:(略)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略)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公告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锦州 (略) 发布时间: 2025-01-17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眩晕症诊疗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眩晕症诊疗系统技术参数

1 设备用途

1.1 用于辅助眩晕症的诊断,可对水平及后半规管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进行治疗。

2 主要配置要求

2.1 主机1台

2.2 眼震仪1台

2.3 软件1套

3 技术参数要求

3.1 主机

3.1.1 主(X)转动轴

3.1.2 可编程控制

3.1.3 ★ 主轴转速:0~15RPM,误差:≤±5%

3.1.4 ★ 主轴转动角度:任意角度,误差≤±2°

3.1.5 辅(Y)转动轴

3.1.6 可编程控制

3.1.7 ★ 旋转轴转动速度 0~30RPM,误差:≤±5%

3.1.8 ★ 转动角度:任意角度;误差:≤±2°

3.1.9 安全座椅

3.1.10 具有安全带、安全压肩双重保护

3.1.11 安全压肩无极调节,具有手动解锁按钮

3.1.12 四点式安全带(2道),大腿部安全带(1道),小腿部安全带(1道),腰部安全带(1道),脚部安全带(1道)

3.1.13 ★ 安全带具备检测功能,未插入安全带,设备无法运行,电脑端具有安全带警示标志,未插入安全带时,软件上的安全带标志警示灯闪烁提醒。

3.1.14 急停装置

3.1.15 设备控制台和主体左右操作面板分别设置紧急停止开关,数量不少于3个。

3.1.16 电源

3.1.17 ★ 设备支持220V电源供电,无需另外改造电源设施;配备UPS电源,网电源断电条件下设备可正常工作30分钟以上

3.1.18 复位

3.1.19 主机两侧面板各具备一键复位按钮,电脑软件界面具备复位按键。设备紧急停止后,可选择复位按钮进行复位

3.1.20 侧复位

3.1.21 ★ 主机两侧面板各具备一键侧复位按钮,主机左右面板各设置一个快速复位按钮及快速侧复位按钮,设备紧急停止后,可选择复位按钮进行复位

3.1.22 侧复位可防止呕吐病人发生异物呛入危险

3.1.23 座椅

3.1.24 座椅最大承重≥130Kg

3.1.25 头枕

3.1.26 头枕具有绑带,固定患者头部

3.1.27 可电动调节高度,上、下可升降调节140mm±10mm,

3.1.28 ★ 可电动调节角度,调节范围:前倾30°~后仰15°

3.1.29 噪音

3.1.30 正常工作噪音≤70dB

3.2 眼震仪

3.2.1 眼震仪红外摄像头数量≥2个,可左右眼视频切换。

3.2.2 具有自发眼震检查功能

3.2.3 具有自动追踪瞳孔位置功能

3.2.4 具有实时追踪眼球动态功能

3.2.5 配有一次性眼罩隔离垫

3.3 软件

3.3.1 患者基本信息,采用的运动模式,原始数据、视频、眼震曲线均可存档、调放、备份

3.3.2 整机仿真动画与主机状态同步,运动状态指示灯同步电脑显示,实时显示运动坐标位置

3.3.3 实时显示转椅、体位、半规管空间位置

3.3.4 眼震视频可选择单眼显示,亦可选择双眼视频同时显示

3.3.5 眼震视频回放时,同步显示体位、半规管位置及眼震曲线,播放速度可选:慢速、中速、快速

3.3.6 自动生成眼震曲线, 眼震曲线标尺比例可调

3.3.7 可自动分析慢相角速度,可测量快、慢相角速度

3.3.8 转椅主、辅轴运动曲线与眼震曲线同步显示

3.3.9 可自定义程序,旋转轴、方向、角度、速度、时间、加减速度均可定义,并可保存自定义程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 (略) 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8-24号
联系方式:0416-(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锦州成都街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 (略)
账号:(略)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略)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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