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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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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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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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已由以该项目为设计招标,暂无审批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曹东升,招标人为叶城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 (略) :叶城县
2.项目规模: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综合治理河长约14.172km,新建护岸约17.04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略)(略)
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设计
30
597.0
对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综合治理河长约14.172km,新建护岸约17.04km;进行勘察、测量、设计,包含编制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技施阶段设计、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 (略) 理的问题,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等工作,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略)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 (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限制列入全 (略) (略) “黑名单” (略) 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 (略) 水利招投标活动。 (4)投标单位资质、业绩、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等信息均以全 (略) (略) 为依据。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 (略) 公共 (略) 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 (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城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 (略) 监管机构: 叶 (略)
联 系 人: 刘爱林 联 系 人: 杨芳 联系人: 潘继业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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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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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已由以该项目为设计招标,暂无审批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曹东升,招标人为叶城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 (略) :叶城县
2.项目规模: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综合治理河长约14.172km,新建护岸约17.04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略)(略)
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工程设计
30
597.0
对叶城县乌鲁克河4项防洪综合治理河长约14.172km,新建护岸约17.04km;进行勘察、测量、设计,包含编制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技施阶段设计、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 (略) 理的问题,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等工作,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略)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 (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限制列入全 (略) (略) “黑名单” (略) 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 (略) 水利招投标活动。 (4)投标单位资质、业绩、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等信息均以全 (略) (略) 为依据。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 (略) 公共 (略) 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 (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城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 (略) 监管机构: 叶 (略)
联 系 人: 刘爱林 联 系 人: 杨芳 联系人: 潘继业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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